天津市西青区生态修复整治利用中心天津市西青区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成交公告
天津
-西青区
业主单位
一、项目编号:XHZX-ZB-2023-134 (招标文件编号:XHZX-ZB-2023-134)
二、项目名称:天津市西青区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北京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十七区9号楼3层301室
中标(成交)金额:32.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需解锁 | 天津市西青区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 | 天津市西青区行政区域内中心城区环外高速围合区域以外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最新数据确定的现状园地、林地、草地。 | 1.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详细的服务方案。 2.在服务期内,成交供应商须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对采购人提出的工作予以按时完成,并积极配合,如因拒不配合所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且采购人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3.在服务期内,成交供应商所交付的成果文件须保证经过严格的内部审核,报告内容真实、科学、合理,完全满足采购人的要求。如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产生的纰漏,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采购人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4.供应商应选择核心、稳定的专业团队为采购人提供服务,在服务期内,成交供应商为本项目所配备的人员须与其响应文件中所配备的人员相符,。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服务人员。以保证长期运作的稳定性。 5.成交供应商承诺所响应产品、服务中无知识产权纠纷。若出现知识产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6.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对相关的数据和资料等进行安全管理并确保资料的安全不泄密。若因安全管理措施不当等造成泄密的,采购人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7.其他服务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 2024年6月底前完成,如有新的工作部署,则服务周期相应作调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 | 达到磋商文件规定的服务要求,达到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规定的合格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磊,李玲,于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以成交通知书确定的成交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文件规定向本次项目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48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西青区生态修复整治利用中心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柳口路8号
联系方式: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需解锁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258号4楼
联系方式:需解锁、马瑛、潘竞龙 需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需解锁、马瑛、潘竞龙
电 话: 需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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