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江苏省宿迁市泗洪县石集乡河西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
-宿迁市
2023 年度江苏省宿迁市泗洪县石集乡河西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 ( 财政补助 ) 招标公告 / 邀请书
招标编号: E3213010313107858001001
1. 招标条件
泗洪县石集乡人民政府 的 2023 年度江苏省宿迁市泗洪县石集乡河西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 ( 财政补助 ) 已经 宿农复 [2023]13 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财政资金 ,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2023 年度江苏省宿迁市泗洪县石集乡河西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 ( 财政补助 ) 进行 公开招标 ,选定中标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 泗洪县石集乡境内
2.2 工程规模: 建设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面积约 2.7 万亩;建设内容包含:排灌站 9 座(其中新建 3 座、改造 6 座),衬砌渠道 55.859 千米(其中渠道加高 0.653 千米、渠道维修 2.9 千米),渠系配套建筑物 509 座(其中涵洞 28 座、渠首 310 座、涵闸 77 座、渠涵 51 座、生产桥 5 座、渡槽 4 座、分水池 34 座),稻米文化馆高效节水灌溉及数字农田,生产路 18.049 千米,岸坡防护 2.003 千米,沟道治理 0.72 千米,建筑物维修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工程投资约 5114.67 万元。
2.3 工期要求: 210 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 合格
2.5 付款方式: 施工合同签订后付合同价款的 10% 预付款(支付预付款同时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提供同比例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或保证担保),完成工程量的 40% 付至合同价的 32% ,完成工程量的 80% 付至合同价的 64% ,工程完工经镇、县两级验收均合格后付至合同价 80% ;经审计后并经市级验收合格后付至审计结算价的 97% ;验收合格满两年后 3% 的结算价余款经业主确认后无质量问题付清(以市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进度款的支付必须提供阶段性资料经审核后方可支付。
2.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泵站新建、改造,渠道新建、维修及渠系配套建筑物,节水灌溉,田间道路等工程施工。
备注:每个投标人只能在 2023 年度江苏省宿迁市泗洪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上中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主要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3.1.3 投标人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主要负责人 A 类、项目负责人 B 类、专职安全员 C 类);
3.1.4 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价在 2000 万元及以上类似水利工程业绩(单独河道疏浚项目及单独筑堤项目除外),业绩证明材料包含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或完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或完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3.1.5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 2023 年 3 月(含)以来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 1 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3.1.6 其他条件:
(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 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4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 、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该工程项目的投标: a 、合同工程量已完成 80% 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 、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 、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d 、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e 、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
③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 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2.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2.2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2.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2.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2.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2.6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2.7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2.8 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 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中心或泗洪县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3.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 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 □ 合理低价法。
4.1投标报价(6 6 分)
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人报价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1个最高和1个最低报价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人<7家时,全部参与计算投标人报价平均值)。投标人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高1%扣0.3分,每低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评委计算存在错误情形的除外 。
4.2施工组织设计及能力(22分)
4.3企业业绩及信用等级( 10 分)
4.3.1项目负责人业绩(3分)
4.3.2履约信用等级(4分)
4.3. 3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1分)
4.3.4 信用报告信用等级 ( 2 分)
4.4答辩及其他(2分)
4.4.1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技术负责人的经历(2分)
5. 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08 月 29 日 09:00 至 2023 年 09 月 04 日 18:00 登录宿迁市电子服务平台 ( )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5.2 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服务平台办事指南 - 中心模块搜索“ CA 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 CA 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3 年 09 月 18 日 09:30 ;
6.2 开标地点: 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电子服务平台(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 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 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泗洪县石集乡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 泗洪县石集乡发展路 | 地址: 泗洪县淮河东路 16 号 |
联系人: | 联系人: 周杰 |
电话: | 电话: 、 052789884280 |
传真: / | 传真: / |
邮编: 223900 | 邮编: 223900 |
E-mail : / | E-mail : |
2023 年 08 月 23 日
(招标代理电子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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