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103泰安东岳胜境旅游公路示范工程泰山区段需求公示
山东
-泰安市
S103 泰安东岳胜境旅游公路示范工程
泰山区段 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 S103 泰安东岳胜境旅游公路示范工程泰山区段
2.预算控制价: 298 . 305068 万元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概述: 本项目为S103 泰安东岳胜境旅游公路示范工程泰山区段,起于泰山景区与泰山区分界线,止于佛光路与环山路交叉口,全长 1.8 公里。其中 K0+000~K1+350 段为水泥混凝土路面,路面宽度 6m;K1+350~K1+800 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宽度 4.5-6m。路线全长 1.8 公里。受道路、地形等因素制约,对原有道路进行改造、美化提升。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预算安排: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 S103 泰安东岳胜境旅游公路示范工程泰山区段 建设需要。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
4.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关于印发《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的通知(鲁财库〔2007〕32号)。
5.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参照设计图纸,详见工程量清单。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根据采购人要求。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按采购人要求,按期完成。
8.项目验收标准:执行国家现行验评标准,达到合格质量标准。
三、论证意见:
无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3年 8 月 29 日起,至2023年 8 月 31 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3年 8 月 31 日17时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泰安市泰山区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杨主任
联系方式:
地 址:泰安市东湖路258号
2.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宿冬梅
电 话:0538-631180 7
地 址: 泰安市泰山区北上高大街85号泰山数谷D座19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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