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11kt/a新型含氟材料项目
浙江
业主单位
澄清修改信息
项目名称: | 新增11kt/a新型含氟材料项目 | 项目代码: | 2018-330800-26-03-016504-000 | ||
招标人: | 名称:浙江巨圣氟化学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名称: | ||
地址:巨化中兴路6号 | 地址:浙江省衢州市巨化北一道165号 | ||||
联系人:叶怀英 | 联系人:吕昱 | ||||
电话: | 电话: | ||||
标段(包)名称: | 浙江巨圣氟化学有限公司新增11Kt/a新型含氟材料项目气流干燥系统; | 标段(包)编号: | A33080100000 | ||
澄清、修改对象: | 招标公告 | ||||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 浙江巨圣氟化学有限公司 11Kt/a 新型含氟材料项目 8Kt 高性能 PTFE (悬浮 1PTFE 产能提升)项目气流干燥系统招标澄清 各投标人: 现对浙江巨圣氟化学有限公司 11Kt/a 新型含氟材料项目 8Kt 高性能 PTFE (悬浮 1PTFE 产能提升)项目气流干燥系统招标文件做如下澄清: 1. 招标文件 “第五章 主要商务条款 9. 违约责任 9.1 延期交货 9.1.1 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逾期交货,交货时间(以实际签收日为准)每推迟一个日历天支付合同总价的 1% 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 30 个日历 天,视为投标人不能交货,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终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投标人全额返还所有已付款项,并支付违约金,招标人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更改为 “第五章 主要商务条款 9. 违约责任 9.1 延期交货 9.1.1 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逾期交货,交货时间(以实际签收日为准)每推迟一个日历天支付合同总价的 1% 违约金 , 违约金累计总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 30% ;逾期交货超过 30 个日历天,视为投标人不能交货,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终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投标人全额返还所有已付款项,并支付违约金,招标人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开标时间变更为2019年8月14日9:30分。 特此通知 浙江巨圣氟化学有限公司 衢州市中心 2019 年 8 月 5 日 | ||||
行政监督机构: | 衢州市监督管理办公室 | 电话: | 05708757609 | ||
信息来源: | 衢州市中心 | 接收时间: | 2023-08-2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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