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检察院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河南
-信阳市
项目概况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检察院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维也纳酒店世纪广场店3楼东会议室(信阳市平桥区行政路62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ZC-2023-0836
项目名称: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检察院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检察院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软件及磋商文件范围内规定的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中国政府采购、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查询响应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响应人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点: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在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响应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29日 至 2023年09月0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维也纳酒店世纪广场店3楼东会议室(信阳市平桥区行政路62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维也纳酒店世纪广场店3楼东会议室(信阳市平桥区行政路62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1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维也纳酒店世纪广场店3楼东会议室(信阳市平桥区行政路6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信阳市平桥区龙江西路6号
联系方式:熊焰、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43号经纬大厦第17层B座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