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区环城西路北段323弄15号地块改建项目正式用电工程变配电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浙江
-宁波市
招标编号:NBITC-202311501
项目名称:海曙区环城西路北段323弄15号地块改建项目正式用电工程变配电设备采购项目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宁波送变电建设有限公司甬城配电网建设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采购海曙区环城西路北段323弄15号地块改建项目正式用电工程变配电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
子包一:高、低压柜等
数量:1批
主要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 招标需求”
最高限价(人民币):69.03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所投高低压开关柜设备制造和供货能力的制造商;
3.2具有所投高压开关柜的型式试验报告和低压开关柜的3C认证报告(或CQC认证报告或由“自我声明符合性信息报送系统”生成的“强制性认证产品符合性自我声明”);(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高压开关柜的型式试验报告和低压开关柜的3C认证报告复印件(或CQC认证报告复印件或强制性认证产品符合性自我声明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作否决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和其法定代表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30日09时00分至2023年9月5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以付款成功时间为准),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招标文件。未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4.2采购文件费用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3年9月11日14时30分,地点为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
5.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
6.1开标时间:2023年9月11日14时30分。
6.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万元;
7.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7.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9月8日15时整 。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8、监督部门联系人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联系人为:顾老师
联系电话: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市中心、中国、上发布。
10、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1 1 、联系方式
名 称: 宁波送变电建设有限公司甬城配电网建设分公司
地 址: 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洪兴路199号139幢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
联系人: 、魏心雨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