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县桥头镇人民政府-桥头镇沙土村委会木春村、扶里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海南
**澄迈县桥头镇人民政府-桥头镇沙土村委会木春村、扶里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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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桥头镇沙土村委会木春村、扶里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海南政府采购-海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新)获取采购文件 ,并于 2023-09-12 09:30:00 (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 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ZS-2023-CG040
项目名称:桥头镇沙土村委会木春村、扶里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预算金额:2,583,914.81
序号 | 标包名称 |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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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第一包 | ¥2,583,914.81 | ¥2,583,914.81 |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要求: 满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支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相关扶持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国家“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申请核发的新版合法的营业执照副本(需提复印件);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者2023年任意一个月度公司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新成立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财务报表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凭证和纳税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须加盖本单位公章);1.5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事故、违法记录的声明(提供承诺函,须加盖本单位公章);2. 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在中国政府采购未被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注:因“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址链接 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故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以中国执行信息 公开查询为准;;3.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各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或资格以及施工能力; (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同一项目的投 标(4)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4.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换发新证的资质,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提供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5. 拟派项目经理须在本单位注册的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资格,且注册单位名称和供应商名称一致(提供人员身份证、注册证、2023年任意1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的复印件,无在建项目承诺书,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6. 应该根据《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登陆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填报项目名称、项目地址、派驻的项目班子人员信息,扫描诚信档案手册(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7. 供应商资格没有被取消、暂停,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须加盖本单位公章);8.购买本项目磋商文件并缴纳保证金。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08-30 00:00:00 至 2023-09-05 23:59:59 ,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 , 下午 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南政府采购-海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新)
方式: 网上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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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时间: 2023-09-12 09:30:0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层开标室3号
**五、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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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3-09-12 09:30:0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层开标室3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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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本项目采用电子辅助操作,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海南省的通知《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全省推广应用的通知》,查看操作手册,在使用交易系统遇到问题可致电技术支持:。;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澄迈县桥头镇人民政府
地 址: 海南省澄迈县桥头镇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海口市琼山区大英山西三路八一小区3栋302房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黎金凯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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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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