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钦南区水利局钦南区2023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更正公告
广西
-钦州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QZZC2023-C2-020091-HNZL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钦南区2023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第一批)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土建部分)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8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原部分采购文件内容 | 现更正采购文件内容为 |
1 | 合同履行期限:60天 |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合同履行期限:90天 |
2 | 第三章 项目基本情况及要求 工期:60天 | 第三章 项目基本情况及要求 工期:90天 |
3 | 1.1词语定义 分包人: 。 |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参考格式) 1.1词语定义 分包人: 无 。 |
4 | 17.3工程进度付款 17.3.2进度付款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的份数: 在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时约定 。 17.3.3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 (2)本款“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为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金额的利息。 17.3.5工程进度付款的支付比例 每个付款周期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 %支付工程进度款,余款在工程完工结算经财政评审确认后,在一个月内付清。 |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参考格式) 17.3工程进度付款 17.3.2进度付款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的份数: 在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时约定 。 17.3.3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 无。 17.3.5工程进度付款的支付比例 每个付款周期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 %支付工程进度款,余款在工程完工结算经审计部门或第三方评审确认后,在一个月内付清。 |
5 |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参考格式) 17.4质量保证金 □每个付款周期扣留的质量保证金为工程进度付款的3%,扣留的质量保证金总额为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 □工程完工验收后,一次性扣留的质量保证金总额为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在工程项目完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同时扣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 17.4质量保证金 ?工程完工验收后,一次性扣留的质量保证金总额为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
更正日期:2023年08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除上述内容更正外,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钦州市钦南区水利局
地址:钦州市北部湾北大道7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钦州市永福西大街39-5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