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保县2023年第一批出列村和非贫困村内街巷综合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河北
-张家口市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康保县2023年第一批出列村和非贫困村内街巷综合治理项目已由康保县行政审批局以.,康行审审字【2023】96号,康行审审字【2023】99号、康行审标字【2023】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康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县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康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康保县2023年第一批出列村和非贫困村内街巷综合治理项目;(2)建设地点:康保县15个乡镇47个村;(3)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该项目为康保县满德堂乡等15个乡镇47个村的村内街巷道综合治理,铺设面包砖50676平方米、铺设红砖252386平方米、铺设花岗岩路缘石2462延米。非贫困村:铺设面包砖18300平方米,红砖立铺面积46632平方米,涉及10个村。出列村:铺设面包砖32376平方米,红砖立铺面积205754平方米,铺设花岗岩路缘石2462延米,涉及37个村。
2.2 招标范围:(1)康保县2023年第一批出列村和非贫困村内街巷综合治理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2)工期:2023年8月至2023年12月;(3)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及河北省现行规范标准)。(4)标段划分:一标段:丹清河乡丹清河村、丹清河乡平原村;二标段:丹清河乡赵喜村、张纪镇马鞍架村、张纪镇南郝家营、张纪镇前五百顷、张纪镇武家营村;三标段:李家地镇李家地村、李家地镇民善村;四标段:李家地镇民太堡村、李家地忻家房村、李家地镇察汗村;五标段:闫油坊乡乔家营村、闫油坊乡闫油坊村、屯垦镇屯垦村;六标段:邓油坊镇西村、邓油坊镇东村、忠义乡丹木淖村;七标段:忠义乡西北营村、忠义乡段庄营村;八标段:处长地乡新城子村、处长地乡处长地村、处长地乡西于发营村;九标段:满德堂乡水晶脑包村、满德堂乡东孟家地村、康保镇五百顷村、康保镇大萝卜村、康保镇赵家营村、康保镇道南村、康保镇二十三顷村;十标段:哈咇嘎乡平乡村、哈咇嘎乡大兴德村、哈咇嘎乡哈咇嘎村、土城子镇南房子村;十一标段:芦家营乡永德堂村、芦家营乡小英图村、照阳河镇前照阳河村、照阳河镇蒙古旗杆村、二号卜二十号地;十二标段:二号卜乡水乡村、二号卜乡王立德村、二号卜乡镇乔士连村、二号卜乡大章盖村、二号卜乡镇戈家坊村、二号卜乡温家营村、二号卜乡王国隆村、二号卜乡徐五林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 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新版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 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法人须提供四表一注)或2023年7月1日以后由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1.3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经营异常名录”(附网站查询页或截图页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1.4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承揽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出具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承诺书,并附项目经理(2022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3.1.5 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不能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2.该项目十二个标段,每个投标人可以兼投但不能兼中,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评标委员会按顺序从第一标段至第十二标段依次评标。若投标人在第一标段中标,则其他标段仅参与评审而不能成为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所有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事宜,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5.其他要求:(1)本项目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不再到开标地点康保县中心开标室现场投标,且不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2)本项目投标文件中涉及相关证书、证件、证明、报告书等招标文件规定开评标现场提供原件的资料均不再要求提供原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附相关资料为评审依据,各投标人应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附相关资料的清晰度、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因上述原因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投标人自行负责,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查实,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开评标期间各投标人实时关注,如需要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将通过提出,投标人须按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内容及规定的时限内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自主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补遗。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匿名提出,招标人应及时答复投标人在网上提出的疑问或异议。潜在投标人未在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3.1.6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承揽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附技术负责人(2022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7-31 09:00至2023-08-07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图纸押金0 元, 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08-22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河北省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康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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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康保县建设大街 | 地址: | 河北省张家口市桥西区世纪家园新区办公楼二楼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人: | 徐旭伟 | 联系人: | 李博 |
电话: | 电话: | ||
传真: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网址: | 网址: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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