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禹会区节水型载体创建技术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
-蚌埠市
一、项目编号: BB2023SQCGC2101
二、项目名称: 蚌埠市禹会区节水型载体创建技术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1. 供应商名称 : 需解锁
2.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南路 399 号柏林春天 13 幢 501 室
3. 成交金额 : 39.8 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节水型载体创建技术服务。 服务范围:开展节水型单位建设,开展 16 家单位水平衡测试,编制创建 16 家节水型单位报告书;开展节水型小区建设,编制创建 7 家节水型小区报告书;开展蚌埠市禹会区十二门塘灌区节水型灌区建设。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内容申报材料编制、创建和验收等工作。 服务标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遵守各项管理规定。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刘海飞(组长)、孟宪曾、高勇民(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照采购文件约定的收费标准,本次代理费收费金额: 0.3 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 质疑要求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按蚌埠市中心网站发布的《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质疑。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蚌埠市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 1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蚌埠市禹会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地址:蚌埠市禹会区涂山路 335 号
联系方式: 需解锁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需解锁
地 址:蚌埠市南湖路 1000 号
联系方式: 需解锁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勇民(采购人代表)、任福军(项目负责人)
电 话: 需解锁 、 需解锁
十、
1. 评审结果一览表
2. 分项报价表
3. 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