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坝水文—沙溪东华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广东
-韶关市
投资项目代码 | 2305-440205-04-01-965622 | |||
投资项目名称 | 马坝水文 —沙溪东华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项目(沙溪镇段) | |||
招标项目名称 | 马坝水文 —沙溪东华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项目(沙溪镇段)施工 | |||
标段(包)名称 | \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 实施 (交货) 地点 | 沙溪镇中心村委(新村村、社背村、严屋村)、沙溪镇门户、东华村委 | |||
资金来源 | 由区财政统筹安排 | 资金来源构成 | 全部 由区财政统筹安排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项目估算总投资 2080.00万元,其中:工程费1778.4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14.57万元、预备费87.03万元。 | |||
招标内容 | 本项目建设地点在韶关市曲江区沙溪镇中心村委(新村村、社背村、严屋村)、沙溪镇门户、东华村委,主要包括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道路改造、建筑外立面改造、村庄人居环境整治、配套设施采购等工程。 | |||
工期(交货期) | 本招标项目施工工期为 150个日历天。 | |||
最高投标限价 | 12386452.46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资格资质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2.2 投标人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3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2.4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投标人的企业相关证书到期的,均按该证书的发证机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最新文件执行(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投标人必须将相关文件附在该证书后面,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 3.相关人员要求 3.1 拟派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其中一级注册建造师应持有国家住建部印发的有效注册证书,二级注册建造师应持有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建部门核准的有效电子注册证书(二级注册建造师应持有住建部门核准的、在使用有效期内的有效电子证书)。同时均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B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考核合格信息页),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建成未竣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3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C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考核合格信息页),且不少于1人。 4 投标人与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唯一的劳动聘用关系(提供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拟派人员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 4.禁止投标条款: 4.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 5)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关系; (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15)被“信用中国”网站发布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4.2 招标人拒绝以下名单中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序号单位名称拒绝原因 1韶关市曲江区沙溪镇人民政府为本招标项目的业主单位 2广东岭粤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为本招标项目可研编制单位 3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为本招标项目的造价咨询单位 4广东新广厦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为本招标项目的设计单位 5待定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单位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无为本招标项目上一次招标的中标人,但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被招标人书面拒绝再次投标。 5 其他要求 省外企业及其拟派往 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均须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 2015﹞52号)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无 | |||
是否采用电子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 /招标文件的方式 | 资格预审 /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广东省 #/index ; 全国平台(广东省 ·韶关市)#/440200/index)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 3 年 8月29日19时00分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9月19日10时00分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9月19日10时00分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通过全国平台(广东省 ·韶关市)#/440200/index)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2023年9月19日10时00分 | 开标地点 | 韶关市中心曲江分中心;地址:韶关市曲江区马坝镇鞍山路曲江文化中心一楼,具体房间号以当日现场通知为准。 | |
发布公告媒介 | 1.广东省; 2.全国平台(广东省·韶关市)。 | |||
招标人 | 韶关市曲江区沙溪镇人民政府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沙溪镇解放路 17号 | |
招标人联系人 | 沈主任 | 联系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百旺大道 42号莞韶双创中心研发办公楼五楼03号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招标监督机构 | 韶关市曲江区农业农村局 | 联系电话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20 万元 1 . 1 、投标保证的形式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三种,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 1)采用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完毕后,即可在系统申请缴纳投标保证金,获取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投标人必须于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转账到指定的缴纳账号。逾期到账的、从非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的,其投标无效。 ( 2)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投标人应提交有效的电子保函或保证保险,电子保函或保证保险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保证担保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完成网上办理电子保函或保证保险。 ( 3)采用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完成网上投保。投标人可在系统选择保险机构、录入投保信息、支付保费、电子保单,电子保单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登录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平台(广东省·韶关市)#/440200/index),在【服务指南】栏目中《韶关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电子评标)V1.3》,了解网上投保具体操作流程。逾期投保的,其投标无效。 温馨提醒: 1.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或投标保证保险的,为避免在评标过程中因有效期发生争议,建议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单有效期设置为较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延长不少于20个日历天。 1 . 2 、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正确完成网上报名、缴纳投标保证和电子投标的,其投标无效。 2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工程招标,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及召开投标预备会。具体事项见招标文件。 |
招标人(盖章):韶关市曲江区沙溪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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