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体检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四川
-成都市
受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检察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体检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次)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体检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次)
项目编号: SCIT-FB(Z)-2023080010L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地址:成都市天府新区天津路东段109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宋老师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联系人: 、
代理机构地址: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一、采购项目内容
比选邀请
**** 受 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检察院 委托拟对 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体检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次) 进行 公告比选, 兹邀请相关比选申请人参加比选。
一、项目名称: 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体检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次)
二、项目编号:SCIT-FB(Z)-2023080010L2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共1个包,采购情况概述如下:
包号 | 采购内容 | 最高总限价 | 最高单价限价 | 备注 |
01 | 2023年体检服务 | 21万元 | 男性:1600元/人 女未婚:1700元/人 女已婚:1800元/人 | 拟采购一名供应商 |
注:超过最高总限价或最高单价限价的报价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四、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比选申请人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强制性条件;
7、比选申请人须具有国家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辐射安全许可证》、《放射诊疗许可证》,如已办理多证合一的,只须提供诊疗科目含医学影像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五、比选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比选文件自2023年8月31日至2023年9月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 17:00(北京时间)在我司指定网站购买,具体购买流程详见该网站的“在线购买流程”。本项目不收取报名费。
六、比选时间和地点:
比选截止时间和比选时间: 2023年9月5日11:30(北京时间)
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比选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
(文件接收时间: 2023 年 9 月 5 日 11 : 00 (北京时间) - 比选截止时间)
比选地点: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1栋17层)
七、本项目不收取比选保证金。
八、本项目网上发布地址:
比选公告、变更、结果发布均在 中国 以公告形式发布。
二、开标时间: 2023年09月05日 11: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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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2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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