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东营市垦利区郝家镇1.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机肥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山东
-东营市
2023年东营市垦利区郝家镇1.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有机肥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
2023年东营市垦利区郝家镇1.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有机肥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人登录东营市垦利区平台或东营市平台进入对应界面,自行免费电子招标文件。因未及时招标文件所造成的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09-20 09: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505000202302000112 项目名称:2023年东营市垦利区郝家镇1.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有机肥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51.0万元 最高限价:251.0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
A | 2023年东营市垦利区郝家镇1.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有机肥采购项目 | 1 |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相关证明材料在投标时按要求提供);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承担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本项目供货及售后服务能力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所投产品具有农业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肥料登记证》(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的《肥料登记证》),有机肥产品形态为:颗粒;4、投标人近三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现场查询,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对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除外)】。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均无效;6、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251.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相关证明材料在投标时按要求提供);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承担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本项目供货及售后服务能力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所投产品具有农业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肥料登记证》(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的《肥料登记证》),有机肥产品形态为:颗粒;4、投标人近三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现场查询,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对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除外)】。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均无效;6、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8月28日8时30分至2023年9月1日18时0分,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投标人登录东营市垦利区平台或东营市平台进入对应界面,自行免费电子招标文件。因未及时招标文件所造成的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 3.方式: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的投标人于2023年8月28日8时30分至2023年9月1日18时00分进入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进行注册并报名,同时进入东营市网(垦利区)或东营市网(新).html)进行注册并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4.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3年9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3年9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东营市网(新).html)指定栏目。未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项目存在取消或者终止采购的可能性。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东营市垦利区郝家镇人民政府 地 址:东营市垦利区郝家镇东郝路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 地 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县(区)东城237号金石国际大厦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晶晶 联系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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