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自行采购服务类采购公告
福建
-南平市
根据《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会议纪要》 〔2023〕14 号的精神,武夷山国家公园 2023年 9月死亡松树 应急清理项目 ,已具备实施条件,现由我局自行采购,拟通过比价遴选方式,确定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服务。
一、项目概况
( 一) 项目名称: 武夷山国家公园 2023年 9月死亡松树 应急清理项目 。
( 二) 项目地点: 武夷山国家公园原景区南侧 。
( 三)项目要求
1. 清理要求
2023年 10 月20日前需将武夷山国家公园原景区南侧范围内发现的死亡松树采取“即死即清”方式清理干净。死亡松树清理工作必须根据监测数据和现场情况,由业主指定清理区域,当天清理数据(数量、位置、图表、运输及焚烧等情况)要于当晚及时反馈给业主,便于业主检查管理。
2. 技术要求
按照国家林草局印发《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1年版)》(林生发〔2021〕93号)及福建省地方标准《松材线虫病防控技术规程》(DB35/T 1451-2014)等关于死亡松树除害处理技术的要求,具体如下:
(1)死亡松树清理
要求伐桩上坡面高度不超过 5 厘米。伐桩及根部裸露部分的树皮剥干净后,可不再采取其他除害方法;若伐桩有侵入孔、羽化孔、蛀道的应放药覆膜密封处理。死亡松树的木段、直径超过 1 厘米 的枝桠都要清理干净(包括挂梢和倒树造成的松树新鲜枝桠)。
(2) 焚烧除害处理
死亡松树除害处理采取焚烧和熏蒸。
集中小火堆烧:疫木树干及直径超过1厘米的枝桠,采取就地就近选择堆烧点(原有的合格火点,新增的林缘或林中空地安全地带,锄去地表易燃物以防地下暗火蔓延),堆烧点要GPS定位并上传管理系统。经监理、业主确认,接到业主正式通知后,方可分批集中小火堆烧。野外用火必须按《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执行,选择雨天或雨后天气的清晨烧毁,堆烧全过程施工单位要有专人看管、配备灭火器,必须要摄像并拍照存档,完毕要用水、土等彻底熄灭余火。
(3) 套袋熏蒸除害处理
对山高坡陡、交通不便区域的零星死亡松树,无法就地就近堆烧或有火灾隐患的,经业主确认同意后方可使用。处理要求:将疫木及直径超过1厘米的枝桠截成长度1-1.5米的木段,装入0.1毫米以上厚度的原生塑料薄膜套袋里(可向厂家订做),就地搁置事先经整平的地面,以防滑落或滚动。包装不宜过多和过紧以防划破熏蒸袋。装袋搁置稳定后用透明胶布封补包装过程中破损的薄膜熏蒸袋,从熏蒸袋两头按20克/m3均匀投放磷化铝,考虑到树体大小,每袋投放磷化铝片约8-12片,然后两头用绑带反折扎紧,最后再次检查熏蒸袋上的警示标志和注明除治单位、除治时间、药剂名称等,密封15天以上。使用磷化铝熏蒸处理应在室外最高温度10℃以上时进行。并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将熏蒸袋回收。
(4) 其他要求
每株死亡松树需进行定位、标记(标识乡镇、村或片区,经纬度,所属林班、大班、小班),伐除前枯死立木、伐除迹地、装车、运输、焚烧都必须进行拍照,每株枯死木都要进行建档管理。
( 四) 工期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 10 月20日 。
( 五) 最高控制价: 1. 项目总价: 本项目合同价为47万元 (最终结算价款不超过47万元),按 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 2. 项目单价: 去皮地径小于10厘米的,免费处理;去皮地径10厘米以上(含10厘米)的,按700元/株作为控制价。针对带皮胸径大于60 cm 或房前屋后需要使用吊机除治等特殊情况,经业主和监理确认并同意后,按 2400元 / 株(固定单价)结算。
(六) 验收及付款方式
1. 组织形式
由监理公司对除治实施全过程进行监理,业主组织开展验收。
2.验收方法
随机抽取清理死亡松树进行质量检查,要求检查所有作业林班和内业资料全覆盖。对抽查范围内的死亡松树清理除害质量进行统计,据实评价施工单位的除治质量,并出具验收报告。
3. 不合格的处理措施
(1) 限期整改
对防治过程检查和质量验收发现防治质量不合格的,针对存在问题,立即要求施工单位5天内整改,经整改后依然不合格的或拒绝整改,根据扣款标准给予处罚。
(2)扣款标准
①发现整株松树伐倒未处理,通知后限期未整改的按1500元/株扣款;
②业主要求除治的,拒不除治的按2000元/株扣款;
③发现旧桩造假行为的按5 0 00元/个扣款。
4.付款方式
(1)支付期次: 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项目款;
(2)支付依据: 根据验收组出具的验收报告进行支付,验收报告会对项目总体施工质量进行评分(合格率)。
95分(含)—100分,全额支付实际清理费用;
90分(含)—95分,支付实际清理费用的90%;
85分(含)—90分,支付实际清理费用的80%;
75 分(含)—85分,支付实际清理费用的60%;
低于 75 分的,不予支付清理费用。
(3)最终项目款计算: 按实际工程量计算出实际清理费用后,根据验收评分结果乘以相应比例,再根据日常扣款情况进行扣费后,得出最终支付费用,既最终项目款。
二、 供应商 资格要求
( 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 二) 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进行比价遴选。
(三)2022年度经我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机构公布的登记备案,且等级评价结果乙级以上的企业。考虑到服务响应时间,本项目仅支持南平市区域内企业参与投标。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3年8月31 日至2023年9月4日,上午8时至 12时,下午15时至18时(节假日除外),前往武夷山国家公园 科研监测中心610 室(地址:武夷山市 迎宾路99号六楼 )登记和领取采购文件,或采用电子邮箱、微信确认登记。
四、采购办法
本采购项目按最低 单 价确定 供应商 ;但高于本项目最 高 控制单价700元/株 的按无效比价文件处理,若出现相同的最低报价采用抓阄的形式确定。
五、 供应商 文件递交
( 一) 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 供应商 :请派代表于2023年 9 月 5 日9时前,将密封完整的比价文件(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自行采购 供应商 报价表,加盖公章)递交至武夷山国家公园 科研监测中心610 室(地址:武夷山市 迎宾路99号六楼 )。
( 二)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密封及加盖公章的比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确定成交 供应商 的时间、地点
2023年 9 月 5 日9时,由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有关人员在五层会议室对 供应商 递交的文件是否符合实质性要求(工期、报价、营业执照 、 资格要求 )进行评审,若不符合要求的按无效比价文件处理;符合要求的 供应商 (≥2家)按本项目采购办法确定 供应商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价采购的公告和结果均在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公告栏和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网站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
地 址:武夷山市岩福路166号 邮编: 354300
电 话: 、 联系人: 刘献洲
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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