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全管理执法大队2023年安全技术顾问项目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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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全管理执法大队2023年安全技术顾问项目磋商公告
日期:2023-08-30 17:16 来源: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责任编辑:梁艳
受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全管理执法大队的委托,对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全管理执法大队2023年安全技术顾问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ZXFW-2023-014
(二)项目名称: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全管理执法大队2023年安全技术顾问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采购一家安全技术服务公司,提供各类(以“化工类”为主)安全生产顾问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2、项目预算:本采购最高限价为123000.00元(大写:壹拾贰万叁仟元整),总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3、服务期:自签订合同起一年。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等渠道查询的主体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评价资质证书。
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供应商属于中小微企业的,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要求:供应商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人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原件(限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到采购代理机构报名投标。
(二)获取时间: 2023年8月31日起至2023年9 月6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08:30时~12:00时、下午14:30时 ~17: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获取地点: (宜昌市西陵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1栋4楼414室)
(四)获取方式:
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规定的获取时间内领取磋商文件,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2、磋商文件售价0元。
五、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开标室
(二)截止时间:2023年9月1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六、磋商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宜昌市西陵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1栋4楼414室)
(二)时间:2021年9月1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携带身份证原件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出席磋商会。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信息发布媒体
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
九、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全管理执法大队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穆春苗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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