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湘合作项目首开区地块三通一平工程施工标更正公告
海南
-东方市
琼湘合作项目首开区地块三通一平工程施工标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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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DLJHN-2023-01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琼湘合作项目首开区地块三通一平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 :2023 年 08 月 22 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 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
海南韶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自愿放弃中标资格,依法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推选 海南川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中标供应商。
更正内容:
1、 原公告的中标供应商为海南韶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更正为 海南川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中标供应商;
2、 原地址为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甸四东路 ( 原沿江四东路 )18 号锦艺花园 B-18 幢 18 号房更正为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街道海府路金鹿花园三期 2 号楼 1 单元 503 房;
3、 原中标金额¥ 2043756.87 元(人民币贰佰零肆万叁仟柒佰伍拾陆元捌角柒分)更正为¥ 2049970.68 元(人民币贰佰零肆万玖仟玖佰柒拾元陆角捌分);
4、 原项目经理陈飞龙、执业证书信息:琼 246141709839 ,更正为王代纯、执业证书信息:琼 246192107417 。
5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 2023 年 08 月 30 日
三、 其他补充事宜
原成交供应商于 2023年08月25日向采购人递交放弃中标资格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及《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的规定,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资格,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采购。鉴于本项目时间紧迫,拟按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顺延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海南川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东方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 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滨海北路口岸办大楼三楼
联系方式 :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
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海垦街道友谊南海城住宅楼 3栋20层2005房
联系方式 :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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