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融水苗族自治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西
-柳州市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2023年融水苗族自治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 2 标段 | 招标项目编号 | E4502002821021152 001 | ||
招标人 | 融水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 ||||
建设单位 | 融水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需解锁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地力提升工程及其他工程,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 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
开标时间 | 2023年08月22日 | 开标地点 | 410工程开标室(25人)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3年08月 31 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3年0 9 月 04 日 | ||
预中标人 | 需解锁(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
成员单位: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需解锁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
投标总价 | ¥ 2778264.19元 | ||||
工期 | 7个月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姓名:蒋江荣 注册编号:桂245151656693 身份证号:450324需解锁6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姓名: 何兴(身份证号:450722需解锁2)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苍梧县 2019 年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19 年苍梧县京南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II标段;2.2022年藤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藤州镇、埌南镇、天平镇)I标段;3.2021年南宁市江南区江西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需解锁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 级 | ||||
投标总价 | ¥ 2772357.32元 | ||||
工期 | 7个月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姓名:韦祖厚 注册编号:桂245131333311 身份证号: 450105需解锁4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姓名: 徐敏(身份证号:450722需解锁2)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需解锁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 2776311.82元 | ||||
工期 | 7个月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姓名:姚丝华 注册编号:桂245131439534 身份证号: 450981需解锁0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姓名: 廖科桃(身份证号:450981需解锁2)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 | ||||
公示媒介 | 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 ztb.gxi.gov.cn:9000、[全国平台(广西•柳州)]、广西柳州服务中心网站ggzy.liuzhou.gov.cn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柳州市农业农村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需解锁 |
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
备注:1、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
2. 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
3. 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