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惠市第八中学新建宿舍楼项目
吉林
-长春市
新建宿舍楼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DZ-JL-202316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建宿舍楼项目 已由 德惠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德发改审批【 20 23 】 107 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建设资金来源为 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新建宿舍楼项目
2.2 建设规模及 主要 内容: 新建学校宿舍楼一栋,建筑面积为 2978.80 ㎡ 。
2.3 招标范围: 新建学校宿舍楼一栋,建筑面积为 2978.80 ㎡ ,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2. 4 建设地点: 德惠市岔路口镇街道桃李路 125号,即现址 。
2. 5 计划工期: 2023年10月10日开工,2024年10月31日竣工,共387日历天。
2. 6 最高投标限价: 813.4394万元(含暂列金40.00万元、暂估价22.00万元) 。
2. 7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 同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 及以上资质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3.2 人员要求:
3.2.1 项目经理: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工程 专业贰 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B类);
3.2.2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1)项目管理机构除项目负责人外,最少应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专职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
( 2)技术负责人具有 建筑工程 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3)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
( 4)专职安全员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资格证书(C证)。
( 5)项目负责人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籍在册在编人员,并 在 “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并公示的人员, 应无在建工程。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里提供项目组成人员(不含退休人员)开启前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正常缴费状态的个人社保 参保 证明(提供近半年 202 3 年 2 月 -202 3 年 7 月),证明上的二维码要保证移动终端可以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的地区确实没有带二维码的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方式,否则响应无效 。
3.3 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 2020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 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 202 2 年度的审计报告即可; 202 3 年成立至今的企业应提供资信证明) 。
3.4 业绩 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 2020年1月1日起至今 ) 内至少完成 一项 类似工程( 是指工程性质或工程规模与本工程类似,或结构形式和施工工艺等方面与本工程类似 )业绩 。投标文件内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及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和查询网页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 “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3.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 6 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执行吉林省关于入吉企业信息登记相关规定,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 7 信誉要求:
( 1 )拒绝列入县级以上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 2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3 )未在 “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4)在近三年(20 20 年 1月1日-至今 )内投标人 和 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
3. 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
3.9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
4.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7日 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 网站招标文件 ,否则投标无效。
4.2 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服务平台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一体化平台系统开展交易活动。
4.3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 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9月25日10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中心二楼209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一体化平台 )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响应原件材料及参与现场开标环节。
5.4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直播形式进行开标活动。请投标人自行、安装腾讯会议软件,远程开标会议室账号见招标文件,参加远程开标人员应为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如无故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5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 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6本项目投标单位在开标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
5.7投标人在 递 交投标文件 前,应按照有关规定 提 交投标保证金。
5.8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 证金形式:现金、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及银行、工程担保机构出具的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采用保函(保险电子保单)形式的,应按照长公管委办 〔 2021 〕 14号文件、长公管委办 〔 2021 〕 19号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点击页面右下方“电子保函”链接,进入“长春市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系统”,在线选择保函出具机构办理相关业务。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的提交情况纳入投标保证金到账解密流程,投标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的真实性、合法性由申请人和开具人负责 。
投标保证金金额: 8.00 万元 。
7、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8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吉林省一体化平台》、 《长春市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220183E68233398W
地址: 德惠市岔路口镇街道桃李路 125号
联系人:殷朝辉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 社会 信用代码: 954895B
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广场环球贸易中心 2号楼2702室
联系人: 徐勇
电话: (办公电话)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德惠市招投标管理中心
联系人:马畅
联系电话:
9、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 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
地址:长春市政务中心新楼二楼东区(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号)
邮编: 130028
德惠市招投标管理中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陆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 /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菜单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