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五十五中食堂及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山东
-东营市
胜利五十五中食堂及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
胜利五十五中食堂及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东营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09-25 14: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503000202302000051 项目名称:胜利五十五中食堂及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1380.741138万元 最高限价:1380.741138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
B | 胜利五十五中食堂及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 1 | 见招标文件 | 1380.741138 |
合同履行期限: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企业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企业须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原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被更换的项目经理六个月内不得参与投标。中标人在中标后应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配备项目管理班子,符合现行施工项目部管理班子配备政策规定要求。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ml)或其省级分网现场查询“股东及出资信息”】。3.投标人近三年(截止时间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没有被“中国”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或被“中国”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分别在评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和合同签订等重点环节通过“中国”、“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信用主体信用记录,采取有效方式保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并存档备查。投标人在任一环节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注:“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自动转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以此网站查询为准。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9月1日0时0分至2023年9月25日0时0分,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东营市 3.方式:本项目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已同时发布,有意参加投标者,自行登录东营市进行网上免费电子招标文件,未按要求电子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未办理东营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主体信息库入库手续的企业,请登录东营市查看“服务指南”→“主体信息库注册申报流程”及“CA证书办理及激活操作说明”,按程序办理完成入库手续后再自行免费电子招标文件。 4.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3年9月2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3年9月2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河口区中心第三交易室。方式:本项目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进行开标。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1小时内登录东营市.html)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截止时间后请各投标人根据网上开标流程进行操作并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具体操作请参考并仔细阅读“不见面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东营市网→服务指南→不见面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各投标人必须实时在线直至评标结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山东省、东营市平台、东营市平台(河口)、中国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本公告,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2.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项目取消或终止的风险,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过程中须充分考虑预采购项目的风险,后期因项目取消或终止产生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东营市河口区孤岛镇人民政府本级 地 址:东营市河口区孤岛镇光明路85号(东营市河口区孤岛镇人民政府本级)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 地 址:山东省东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县(区)府前大街67号万达国际大厦709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光连 联系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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