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上闸水文化建设澄清修改通知01
安徽
-蚌埠市
颍上闸水文化建设项目澄清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LCG-2023-00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颍上闸水文化建设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8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第二章磋商须知前附表:“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成交价的2%(成交价暂定**万元✕中标费率)”变更为“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成交价的10%(成交价暂定**万元✕中标费率)”
2.原第四章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10.3工程进度付款:“按工程进度支付,完工验收后付至结算价的100%”,变更为“本工程不支付进度款,完工验收后付至结算价的100%”。
3.第四章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10.4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为结算价的2%”,变更为“完工验收通过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合同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形式可为保函或电汇或转账或保险),原履约保证金退还,2年质保期到后,无质量问题,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申请后的7个工作日内将3%质量保证金退还给承包人。”
4.原第五章报价清单:
序号 | 项 目名称 | 费率 | 备注 |
1 | 设计费用 | / | 包含在施工费中 不单独报价 |
2 | 施工费用 | 施工图预算的 % | 按费率报价 |
变更为:
序号 | 项 目名称 | 费率 | 备注 |
1 | 设计费用 | / | 包含在施工费中 , 不单独报价 。 |
2 | 施工费用 | 施工图预算的 % | 按费率报价 。 其中安全生产费不低于施工总费用的2.5% |
5. 删除第二章磋商须知中3.5.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更正日期:2023年8月3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磋商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颍上闸管理处
地址:颍上县管仲大道8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大别山路159号铁创大厦3楼
联系人:卞工、金工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卞工、金工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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