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小圩镇管咀、大王、大吴、钟杨和小圩5村联建厂房项目招标公告
安徽
-蚌埠市
五河县小圩镇管咀、大王、大吴、钟杨和小圩5村联建厂房项目招标公告BB2023WHGCZ0921
公告时间: 20230831
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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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五河县小圩镇管咀、大王、大吴、钟杨和小圩 5 村联建厂房项目
项目编号: BB2023WHGCZ0921
招标人:五河县小圩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
项目性质:工程类
项目地点:五河县小圩镇境内
实施时间: 2023 年 9 月
项目内容:主要内容为建设约 5600 平方米框架结构厂房及相关配套设施,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项目范围:全部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
项目规模:主要内容为建设约 5600 平方米框架结构厂房及相关配套设施。
工程预算: 1049.923223 万元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立项批准部门文号:五发改投资 [2023]125 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企业要求
( 1 )资质: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 2 )业绩: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具有 1 个单份合同金额 300 万元(含)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需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②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竣工验收报告(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盖章,下同)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中约定的竣工时间、规模、造价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时,以竣工验收报告或已完工证明中载明的信息为准。
( 3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超过 400 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预留该部分采购预算的 40% 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 〕 300 号)规定执行。本项目行业类型为:建筑业。
①若参与投标企业是中小微企业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若参与投标的企业为大型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诺项目中标后,依据项目特征将项目中的部分工程依法分包给中小微企业(预留中标金额不少于 40% 非主体工程合法分包给中小型企业,并且预留金额中的 60% 非主体工程合法分包给小微型企业),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
2.2 项目经理要求
( 1 ) 执业资格 :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 2 )业绩: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具有 1 个单份合同金额 300 万元(含)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需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②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竣工验收报告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中约定的竣工时间、规模、造价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时,以竣工验收报告或已完工证明中载明的信息为准。(项目经理业绩,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项目经理发生变更的,该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经理。)
2.3 技术负责人要求 : 建筑工程或其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2.4 投标截止前,投标人不良行为在披露期内,按以下方式处理:
( 1 )被蚌埠市及其所辖县监督管理部门累计扣分 10 分及以上的,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投标。
( 2 )联合体投标的,以各联合体成员中不良行为被蚌埠市及其所辖县监督管理部门累计扣分最高的为准。
( 3 )扣分以《蚌埠市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处理办法》(蚌公资〔 2021 〕 76 号)认定标准记录的为准。原先根据已废止的《蚌埠市市场投标人不良行为处理办法》(蚌公共资源局〔 2019 〕 23 号)作出的不良行为结果不再作为评标评审使用,但披露期未结束的,招标人可作为“评定分离”项目的定标参考。
2.5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3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3.1 时间: 2023 年 8 月 31 日以后
3.2 地址:蚌埠市中心网站( )
投标人须在“安徽省市场主体库”( )登记注册,通过验证后,登录蚌埠市中心网站,点击“投标人登录”,进入蚌埠系统,查阅相关文件。投标人如不及时,后果自负。
4 公告发布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4.1 公告发布时间: 2023 年 8 月 31 日
4.2 开标时间: 2023 年 9 月 21 日上午 9 时 00 分
4.3 开标地点:蚌埠市中心五河分中心开标室(二)(五河县城南新区兴浍路 11 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4.4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同开标时间
4.5 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通过蚌埠系统提交。
5 其他事项说明
5.1 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方式的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采用电子保函方式的必须使用投标人基本账户办理,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5.2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人民币 0 元 .
5.3 投标人在往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务必要求转出银行必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 项目编号 BB2023WHGCZ0921 项目投标保证金,以确保转入银行进账单中能完整反映出交易附言的内容。否则,造成无法识别投标人的交易项目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4 本项目利用互联网远程开标时,投标人在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无须委派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开标,不需现场递交投标资料。
6 特别说明
6.1 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蚌埠市中心网站”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具体见“服务中心 - 中心”栏目下的资料,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 4009980000 。 CA 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安徽 CA ( )。省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 转 5-2 。
6.2 投标人须使用 数字证书(主锁) 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如未办理数字证书请及时到安徽蚌埠中心 CA 证书办理窗口,联系电话: 。
6.3 本项目投标人需采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具体请在“蚌埠市中心网站→专区”中,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五河县小圩镇人民政府
地址:五河县小圩镇中心三零四省道旁
联系人:蒋岩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国际商贸城 H 栋 117 、 217 铺
联系人:
电话:
邮箱 : (邮件不得署名 )
8 信息发布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发布:
五河县人民政府网站 ;
蚌埠市中心网站( );
蚌埠市人民政府网站 ;
安徽省 ;
安徽省监管网( )。
9 异议受理
9.1 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2 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提出。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9.2 异议时,应当按照《蚌埠市活动质疑异议和投诉举报暂行规定》(蚌政秘〔 2020 〕 79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联系人:蒋岩;联系方式(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