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謇企业家学院院区建设工程及人防自建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
浙江
-绍兴市
项目概况
业务类型: | 信息智能,全过程工程咨询,咨询,建筑设计,检测,生态环境,电力,监理 | 归属地: | 江苏 南通市 |
招标人: | 企业家学院 | 公告类别: | 招标 |
预算: | 招标截止日期: | 2023-09-11 | |
招标范围: |
公告正文
企业家学院院区建设工程(一期)及人防自建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 [0]企业家学院院区建设工程(一期)及人防自建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项目编号A3206010318000997项目名称企业家学院院区建设工程(一期)及人防自建工程项目标段编号A32060103001标段名称企业家学院院区建设工程(一期)及人防自建工程项目室内装饰装修、幕墙、智能化工程企业家学院院区建设工程(一期)及人防自建工程项目室内装饰装修、幕墙、智能化工程资格预审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企业家学院,招标代理机构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室内装饰装修、幕墙、智能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南通市崇川区观阳路南侧、园林路东侧2.1.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58500平方米,其中人防自建部分10000平方米,室内装饰装修面积约43000平方米,幕墙面积约60000平方米。2.1.3工期要求:约1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1月1日,其中:室内装饰装修工期约130日历天,幕墙工期约90日历天,智能化工期约130日历天,具体以开工令为准。2.1.4质量要求:合格。2.2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共一个标段,具体施工范围划分:包括但不仅限于室内装饰装修、幕墙、智能化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3.申请人资格要求3.1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3.2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并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申请人拟派幕墙工程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单位为联合体幕墙单位),并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智能化工程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单位为联合体智能化单位),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3.2.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3.2.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3.2.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正式人员,提供与申请人(联合体牵头单位)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拟派幕墙工程负责人须为联合体幕墙单位正式人员,提供与联合体幕墙单位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智能化工程负责人须为联合体智能化单位正式人员,提供与联合体智能化单位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特别提示:申请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申请人拟派的幕墙工程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拟派的智能化工程负责人为机电工程一级建造师,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使用电子注册证书,并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提供电子证书或未手写签名或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3.3申请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3.3.1联合体牵头单位申请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8月1日(以“单项工程室内装饰装修竣工验收证明”上的日期为准)以来,在申请企业(联合体牵头单位)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合同金额在260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不含住宅楼、厂房、公寓、仓储式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证明材料中须体现出单项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合同金额及项目负责人姓名,如体现不出单项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合同金额或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3.3.2联合体成员单位申请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幕墙申请人自2018年8月1日(以“单项工程幕墙竣工验收证明”上的日期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幕墙合同金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不含住宅楼、厂房、公寓、仓储式建筑)幕墙工程。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证明材料中须体现出单项工程幕墙合同金额,如体现不出单项工程幕墙合同金额,须提供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3.3.3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所有成员单位的对应资质需满足该要求);3.3.4申请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所有成员单位的对应资质需满足该要求);3.3.5申请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所有成员单位的对应资质需满足该要求);3.3.6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中本项目要求的资质不处于不合格状态(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所有成员单位的对应资质需满足该要求)。3.4申请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工程款由发包人支付给牵头单位,联合体成员单位自行结算。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申请,须满足以下条件:(1)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3家,其中联合体牵头单位1家,必须为装饰装修单位,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一家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一家须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人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进行投标;(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4.资格预审方法4.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1)当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数量多于9个,招标人对所有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进行评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前9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2)当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数量等于9个,则上述申请人均可参加投标;(3)当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数量小于9个,招标人将重新发布资格审查公告(或招标公告)。2、若出现得分相同的资格预审申请人时,按以下办法中1-4条的顺序依次确定排名:(1)按“有限数量制”评分项中“类似业绩”得分高的优先;(2)如“类似业绩”的得分相同时,则按“奖项”得分高的优先;(3)如“奖项”的得分相同时,则按“财务状况”得分高的优先;(4)如“财务状况”的得分相同时,则按“认证体系”得分高的优先;如上述得分均相同,由招标人现场抽签确定排名。4.2“有限数量制”。5.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6.资格预审文件获取6.1获取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5日23时59分;6.2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网(***.*****.***/)。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9月11日9时30分。7.2逾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南通市网(***.*****.***/)上发布。9.联系方式招标人:企业家学院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南通市崇川区观音山街道星城路268号地址:南通市世纪大道18号恒隆国际A座16楼联系人:联系人:周瑶电话:电话:电子邮箱:(满分32分)一、财务状况(满分6分)1、营业收入(3分)(1)2022年度营业收入在10亿及以上的得3分;(2)2022年度营业收入在5亿(含)-10亿(不含)的得2分;(3)2022年度营业收入在3亿(含)-5亿(不含)的得1分;(4)2022年度营业收入在3亿以下的不得分。2、资产负债率(3分)(1)2022年度资产负债率在35%(含)-65%(含)的得3分;(2)2022年度资产负债率高于65%的,比65%每高1%扣0.1分,扣完为止。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3)2022年度资产负债率低于35%的扣2分(本项得1分)。提供:①财务状况评审的依据为申请人企业2022年度经具有相应资质的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等。②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不接受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仅供招投标使用、银行使用等专项财务审计报告;不接受企业合并报表相关数据。注:①本项指联合体牵头单位的财务状况;②请将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中相关数据着重标注,供资审委员会核查,未提供的不得分;③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申请人在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计算式及结果,资审委员会复核,未提供的不得分,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二、类似业绩(满分10分)1、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8月1日(“单项工程室内装饰装修竣工验收证明”)以来,在申请企业(联合体牵头单位)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单项合同金额2600万元(含)-3500万元(不含)的业绩每提供1个得3分、3500万元(含)以上的业绩每提供1个得6分。本项满分6分。类似工程是指:拟派项目负责人在申请企业(联合体牵头单位)任职期内,承担过的公共建筑(不含住宅楼、厂房、公寓、仓储式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并在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业绩。本项只接受1个业绩计分。证明资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证明材料中须体现出单项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合同金额及项目负责人姓名,如体现不出单项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合同金额或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注:资格审查业绩可作为类似业绩计分。2、幕墙申请人自2018年8月1日(以“单项工程幕墙竣工验收证明”上的日期为准)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含)-2700万元(不含)的业绩每提供1个得2分、2700万元(含)以上的业绩每提供1个得4分。本项满分4分。类似工程是指:申请人承担过的公共建筑(不含住宅楼、厂房、公寓、仓储式建筑)幕墙工程。本项只接受1个业绩计分。证明资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证明材料中须体现出单项工程幕墙合同金额,如体现不出单项工程幕墙合同金额,须提供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注:资格审查业绩可作为类似业绩计分。三、认证体系(满分6分)1.申请人(联合体牵头单位)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2.申请人(联合体牵头单位)具有有效期内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3.申请人(联合体牵头单位)具有有效期内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四、奖项(满分10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工程:获得“鲁班奖”或国家优质工程的,每提供1个得6分;获得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公共建筑装饰类)的,每提供1个得5分;获得省优质工程奖项的,每提供1个得4分。类似工程指:拟派项目负责人在申请企业(联合体牵头单位)任职期内,承担过的公共建筑(不含住宅楼、厂房、公寓、仓储式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并在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幕墙申请人承担的类似工程:获得“鲁班奖”或国家优质工程的,每提供1个得4分;获得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建筑幕墙类)的,每提供1个得3分;获得省优质工程奖项的,每提供1个得2分。类似工程指:申请人承担过的公共建筑(不含住宅楼、厂房、公寓、仓储式建筑)幕墙工程。注:①提供获奖证书或文件的扫描件上传至评标系统;②同一加分项按“孰高”原则计分,拟派项目负责人和幕墙申请人各接受1项业绩加分;③省优有效期二年,国优(指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中国建筑装饰奖有效期三年。有效期:根据提交资审申请文件截止日往前推算,获奖时间以证书颁发时间或文件刊印时间为准;④获奖证书或文件须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指拟派项目负责人奖项)、申请企业名称(指幕墙申请人奖项)。如体现不出申请企业名称或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证明材料如体现不出申请企业名称或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