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库县秀水河子镇人民政府东北红色旅游第一村秀水河子村提升设计竞争性磋商
辽宁
-沈阳市
项目概况
东北红色旅游第一村秀水河子村提升设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电子邮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T-2023-003
项目名称:东北红色旅游第一村秀水河子村提升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按照甲方要求对秀水河子村红色旅游路线进行整体观光路线规划;
2、挖掘秀水河子村红色历史文化元素,将可利用的红色文化元素进行衍生设计;
3、按照旅游参观路线进行布点深化设计,将重要点位(三角地、沿线桥两侧、镇政府、烈士陵园、展馆及文化广场、村出入口)进行立体化指引设计;
整体设计方案包含整体线路规划、整体方案效果图、施工图。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内完成设计。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04日 至 2023年09月0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电子邮件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观泉路50-11号网点5)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1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观泉路50-11号网点5)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线上报名的方式。将“领取招标文件准备材料”扫描后发送至我公司邮箱(邮箱标题写明项目名称、包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并电话告知。(我公司邮箱:)
2.领取招标文件准备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资质证书证明文件复印件;5)中小企业声明函[按以上顺序做成一个PDF文件]。
3.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电子版(U盘、移动硬盘等介质形式)及现场递交纸质投标/响应文件同时执行,并保持内容一致。投标供应商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中国发布的公告信息,及时获取关于本项目的更正以及其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4、政府采购活动应由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参加,若因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个人原因无法按时递交响应文件,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法库县秀水河子镇人民政府
地址:法库县秀水河子镇秀水河子村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观泉路50-11号网点5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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