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道路救援拖车及停车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
-芜湖市
南陵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道路救援拖车及停车服务采购项目
(四次)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WH11CG2023FW0389 (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 FS34022320230612号 )
二、项目名称: 南陵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道路救援拖车及停车服务采购项目(四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
供应商地址:芜湖市南陵县城东汽车城梅根路与李家发路交叉口
成交金额: 1235000.00元/年(费率:65%)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 南陵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道路救援拖车及停车服务采购项目(四次) 服务范围:对南陵县范围内的需要暂扣或清障的违法、涉案、交通事故车辆进行拖离、施救、保管。 服务要求:按照采购说明中的 “服务要求”中要求的场地设置、设备配置、施救队伍、救援时限、智能管理、作业义务、保障服务提供道路救援拖车及停车服务。 服务时间: 3年,按1+1+1模式签订合同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对南陵县范围内的需要暂扣或清障的违法、涉案、交通事故车辆进行拖离、施救、保管服务的需求 。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姜颖、胡北琼、叶先青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如成交价在 100-500 万元内:代理费=100万元×1.2% +(成交价-100万元)×0.48%
金额: 13128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竞争性 谈判
2.是否中小微企业成交:是
3.无效投标单位: 无
4.成交单位业绩: 无
5.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 3)被质疑人名称;
(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必要的法律依据;
(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陵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址:芜湖市南陵县 205国道葛林超限超载检测站内
联系方式: 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需解锁
地址:芜湖市南陵县创 E汇C25
联系方式: 需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胡晨皓
电话: 需解锁
十、
1.中小企业声明函(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