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卫岗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建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东
-佛山市
工程建设中标候选人公示-房建市政类型模板
| 红卫岗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建项目(二期)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工程名称: | 红卫岗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建项目(二期) | |||||||
| 招标单位: | 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 | |||||||
| 招标代理机构: | 需解锁 | |||||||
| 公示时间: | 从 2023年08月28日17时 至 2023年08月31日17时止 | |||||||
| 红卫岗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建项目(二期)项目招标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组织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了中标候选人。现将该项目评标过程、评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08月28日17时 至 2023年08月31日17时。 | ||||||||
| 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资质证书编号 | 工期(交货期)/工期(交货期承诺) | 质量/承诺 | |||
| 第一候选人 | 广东田业建设有限公司 | 26317255.13 | 何沛衡/粤2442020202115472 | 按招标文件执行/按招标文件执行 | 按招标文件执行/按招标文件执行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投诉处理及标后监管工作的通知》(佛建〔2019〕115号)第一条第二款规定,投诉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十日内提交书面投诉,质疑、投诉应一次性针对所有中标候选人提出。 提起投诉的,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及《佛山市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佛发改招〔2013〕14号)的规定提交材料。 | ||||||||
| 异议受理单位: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 | ||||||||
| 电话:需解锁 | ||||||||
|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2号 | ||||||||
| 邮编:528000 | ||||||||
投诉接收部门:佛山市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话:需解锁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七楼 邮编:528000 | ||||||||
行业行政主管部门: 电话: 地址: 邮编: | ||||||||
| 招标代理:需解锁 联系人:吴工 电 话:需解锁 传 真: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江湾一路19号协和大厦三层10-16轴(西302-303) 邮 编: | ||||||||
付费解锁 查看成交供应商或中标单位等详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