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镇县县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三期及分布式光伏项目-光伏组件采购一期招标公告
安徽
-蚌埠市
固镇县县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三期及分布式光伏项目-光伏组件采购一期招标公告BB2023GZGCZ0751
公告时间: 20230901
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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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固镇县县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三期及分布式光伏项目 - 光伏组件采购一期
项目编号: BB2023GZGCZ0751
项目性质:货物类
项目实施地点:蚌埠市固镇县境内
项目实施时间: 2023 年 9 月
项目预算: 5100 万元;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1.7 元 /W 。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内容、用途、范围及规模: 本项目主要采购单晶硅电池光伏组件产品,采购容量根据工程建设实际,总装机规模约 30MW 。详见技术需求书。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企业要求
( 1 )资质: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本项目接受光伏组件制造商或光伏组件制造商的代理商投标 (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代理商参与投标的应取得制造商的授权委托书,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 。
( 2 )业绩: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须具有 1 个单项合同供货组件容量不少于 10MW 的供货业绩(供 货业绩合同中甲乙双方均为经销商或甲乙双方为生产商与经销商的不予认可)。
注:须同时提供①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业绩时间、供货内容、组件容量以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所载信息为准(同时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和合同的,以合同中所载信息为准);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仍无法体现上述关键评审要素的还须提供业主单位盖章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②采购单位出具的货物接收证明文件,若无法提供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业绩正在履约或已完成(格式自拟)。③若投标人所投业绩为境外业绩,在提供合同扫描件的同时,还需提供评审因素部分的翻译内容,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不予认可。
( 3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投标截止前,投标人不良行为在披露期内,按以下方式处理:
( 1 )被蚌埠市及其所辖县监督管理部门累计扣分 10 分及以上的,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投标。
( 2 )被蚌埠市及其所辖县监督管理部门累计扣分 10 (不含)分以下的,在技术标评分中,扣除其不良行为的累计扣分值。
( 3 )联合体投标的,以各联合体成员中不良行为被蚌埠市及其所辖县监督管理部门累计扣分最高的为准。
( 4 )扣分以《蚌埠市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处理办法》(蚌公资〔 2021 〕 76 号)认定标准记录的为准。原先根据已废止的《蚌埠市市场投标人不良行为处理办法》(蚌公共资源局〔 2019 〕 23 号)作出的不良行为结果不再作为评标评审使用,但披露期未结束的,招标人可作为“评定分离”项目的定标参考。
2.3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3.1 时间: 2023 年 9 月 1 日以后
3.2 地址:蚌埠市中心网站( )
投标人须在“安徽省市场主体库”( )登记注册,通过验证后,登录蚌埠市中心网站,点击“投标人登录”,进入蚌埠系统,查阅相关文件。投标人如不及时,后果自负。
3.3 涉及分包项目,投标人必须所投包别对应的招标文件,例如:某项目分三个包,投标人参与一包投标,须一包对应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参与一、二、三包投标,须一、二、三包对应的招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费用只需缴纳一次。
4 公告发布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4.1 公告发布时间: 2023 年 9 月 1 日
4.2 开标时间: 2023 年 9 月 21 日 9 时 30 分
4.3 开标地点:蚌埠市中心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
4.4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4.5 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通过蚌埠系统提交。
5 其他事项说明
5.1 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方式的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采用电子保函方式的必须使用投标人基本账户办理,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5.2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人民币 0 元。
5.3 投标人在往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务必要求转出银行必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 BB2023GZGCZ0751 项目投标保证金,以确保转入银行进账单中能完整反映出交易附言的内容。否则,造成无法识别投标人的交易项目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4 本项目利用互联网远程开标时,投标人在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无须委派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开标,不需现场递交投标资料。
5.5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组织招标活动。
6 特别说明
6.1 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蚌埠市中心网站”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具体见“服务中心 - 中心”栏目下的资料,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 4009980000 。 CA 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安徽 CA ( )。省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 转 5-2 。
6.2 投标人须使用数字证书(主锁)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如未办理数字证书请及时到安徽蚌埠中心 CA 证书办理窗口,联系电话: 。
6.3 本项目投标人需采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具体请在“蚌埠市中心网站→专区”中,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
6.4 本项目以举报形式反映违法违规行为的,必须在中标(成交)公告结束前一次性提出,公告结束后不予受理。
7 公告期限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 5 个工作日。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徽汉兴新能源研究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谷阳路西段国投集团 2 楼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汉兴大道投资大厦西附楼 1 楼
联系人:文质彬、、沈李
电话: 、 、
9 信息发布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发布:
蚌埠市中心网站( );
蚌埠市人民政府网站 ;
安徽省 ;
安徽省监管网( )。
10 异议受理
10.1 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2 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提出。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10.2 异议时,应当按照《蚌埠市活动质疑异议和投诉举报暂行规定》(蚌政秘〔 2020 〕 79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联系人: ;联系方式(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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