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凤泉区自然资源局凤泉区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盘活整治项目成交公告
河南
-新乡市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2023-08-6
2、采购项目名称:新乡市凤泉区自然资源局凤泉区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盘活整治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8月17日
5、评审日期:2023年08月29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2023-08-6-1 | 对凤泉区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进行全面核查,逐宗查清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的位置面积、规划用途等情况,逐宗分析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的成因,并提出处置对策建议,提出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的整治措施,盘活整治凤泉区“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 | 需解锁 | 新乡市红旗区金穗大道129号 | 588,000.00 | 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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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审专家名单
韦燕燕(技术专家)、周红霞(经济专家)、贾秀兰(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根据双方代理协议约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收费金额:9,0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河南省电子》、《新乡市》、《新乡市管理中心》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监督部门:新乡市凤泉区财政局 电话:需解锁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乡市凤泉区自然资源局
地址:新乡市凤泉区市场北街
联系人:需解锁
联系方式: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需解锁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洪门镇金穗大道与新中大道西北角嘉亿互联网大厦17楼
联系人:需解锁
联系方式:需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需解锁
联系方式:需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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