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玄武街道门台社区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邀请公告
安徽
-滁州市
一、招标条件:
凤阳县街道门台社区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 凤阳县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2年版)》的通知(皖财购[2021]672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邀请方式招标。
二、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 凤阳县街道门台社区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2、招标人名称: 凤阳县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工程地点:安徽省滁州市 凤阳县人民政府街道、 阳光东区、西区。
4、工程内容 : 凤阳县街道门台社区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控制价。
5、计划工期: 30 日历天
6、项目控制价:498149.53元
7、固定发包价:433390.09元(控制价下浮1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必须为此发包价,否则按照无效标处理。)
8、评标办法:固定发包价随机抽取法
三、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 合格并 审计后 付至审计价款的97%,剩余3%满一年后付清(无息)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为被邀请单位;
(2)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项目经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开标时须手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本人参加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装订在标书中同样有效)。
五、招标文件的送达及开标时间:
1、 招标文件由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投标单位指定邮箱,收到时间以发件人邮件发出时间为准(发送状态为“投递成功”)。
2、 开标时间: 2023年08月29日10:00时; 开标地点:凤阳县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会议室。
六、交易服务费及其他费用
中标单位在签约前应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按照《滁州市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中中介服务费指导标准的服务费报价标准计算,不足3000元,按3000元计取。 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编制费按照皖价服(2007)86号文件规定收取 ,不含专家评委费,评委费以实际发生为准。(无票据)
七、 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阳县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代理机构:
地 址:凤阳县街道 地 址:凤阳县西华路498号
联系人:杨主任 联系人:王工
电 话: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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