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乐县乐民新城公租房回购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招标公告
甘肃
-甘南州
交易编号:ZNJT-S326WSLQKXXYJBG-2023-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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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乐民新城公租房回购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邀请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MLXZJJ202304-24
民乐县乐民新城公租房回购项目 已由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实施,项 目已具备招标 条 件。根据《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上线运行的通 知》(张 政 办发〔2018〕204 号)中“对国家规模 标准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规定的限额以下项目,通过张掖 市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进行交易 ”的规定,现决定对 民乐县乐民新城公租房回购项目 代理服务在“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张掖市) ”发布邀请招标公告,择优 选定承包人。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 民乐县乐民新城公租房回购项目 代理服 务。
1.2 招标范围: 民乐县乐民新城公租房回购项目 招标代理服务。
1.3 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代理服务费 38000.00元
1.4 质量要求: 符合合格标准 。
1.5 计划工期:招标全过程跟踪服务。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是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符合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三证合一代码证);
2.2根据相关规定,招标人分别邀请 甘肃华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甘肃建晟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民乐县盈城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参与本项目投标。
2.3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参加。
注:参与竞价的各投标人应如实慎重填写所报价格,错误填写报价者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竞价结束后以在系统报价结果为准。成交人无故拒不履行竞价结 果造成延误招标的将视为违约,招标人将依法 追究责任,追偿实际损失,并列入相关 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内。经招标人同 意后,项目将重新组织竞价。
3.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料
3.1 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三证合一代码证);
3.2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复印件加盖公章)、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复印件加盖公章)。
3.3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记录失信被执 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 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 ”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投标。(以本项目投标报名期内在“信用中国 ”网站 或中国政府采购 )或“信用甘肃 ”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注:各投标人将以上文件中要求的资料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 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后在竞价结束后用 A4 规格纸装订成册(一式贰份)递交 至招标人。
4.竞价时间、地点及具体参与方式
4.1 竞价时间(公告、报名、竞价结束时间一致):2023 年 4 月 24 日 09 : 00 至 2023 年 4 月 26 日 17 : 00 。
4.2 竞价地点 :张掖市中心网站阳光采购电子平台 http :// :1020/f/ index ,具 体操作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用户 手册。
5.联系方式
招标人: 民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民乐县南大街人民政府东侧约40米
联系人: 章兴宏
联系电话: 需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