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淳安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试点五年行动计划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浙江
-杭州市
淳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淳安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试点五年行动计划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2023-09-04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淳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名称: 淳安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试点五年行动计划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淳安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试点五年行动计划项目
数量: 1预算金额(元): 400000单位: 项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详见公示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4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浙江省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由发展规划研究院起草编制;
2.《淳安创建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试点申报方案》在今年3月通过政府采购形式委托发展规划研究院编制,5月,我县成功入围浙江省首批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试点。
根据省发改委公布试点的通知要求,每个试点需编制五年行动计划,省发展规划研究院对这项工作有基础、有优势,对淳安县情了解全面深入,具备在短时间内高质量完成方案编制工作的能力,由该院编制的方案能更好的与省级实施意见对接融合,为试点建设提供有力支撑。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本项目。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 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598号
三、公示期限
2023年09月04日 至 2023年09月1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淳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
地 址: 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55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淳安县财政局
联 系 人: 方建宏
监管部门电话:
传 真: /
地 址: 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95号
六、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本项目监管部门:
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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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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