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宏远环境治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移动式医疗废物处置应急保障设施购置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河北
-秦皇岛市
一、项目编号:
Z1303002304172001
二、项目名称:
秦皇岛市宏远环境治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移动式医疗废物处置应急保障设施购置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 | 
|---|---|---|
| 需解锁 |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翠青道 | 91需解锁1774M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货物 | 
|---|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中标金额 | 下浮率 | 费率 | 优惠率 | 优惠产品说明 | 优惠价 | 
|---|---|---|---|---|---|---|---|---|---|---|---|
| 需解锁 | (特种专用)车辆;微波消毒处理设备 | 无 | 定制 | 一批 | 3416090 | 341609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需解锁(采购人)、安逸飞(组长)、秦树民、李文平、王智灵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41576.99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等文件计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请接此通知书后,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完成以下事项: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在三十日内完成书面政府采购合同签订; 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3.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按合同约定履行; 4.合同签订后将电子版同时上传至秦皇岛市平台,中心完成中标人的保证金退还工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秦皇岛市宏远环境治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 秦皇岛市海港区石门寨镇南林子村
联系方式: 需解锁 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需解锁
地址 : 秦皇岛开发区六盘山北路6号1604室
联系方式 : 需解锁 需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需解锁
电话: 需解锁
十、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说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
SDYD-2023-QZ1039 秦皇岛市宏远环境治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移动式医疗废物处置应急保障设施购置项目
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的良好记录承诺书
13-中小微企业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