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政府沙河街道办事处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中标结果公告
四川
-成都市
一、项目编号:N5101042023000137
二、项目名称: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需解锁 |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下东大街段199号1栋4单元1层2号附113A号 | 1,030,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需解锁)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调查和民意测验服务 | 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政府沙河街道办事处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1,035,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1,035,000.00 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金额 (招单价的)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单价 序号:1 标的名称: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政府沙河街道办事处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数量:1.00 标的金额 (元):1,035,000.00 计量单位:项 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是否核心产品:否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否 是否属于节能产品:否 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否 | (一)普查对象 普查对象是本街道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按照《普查单位划分规定》界定。 (二)普查范围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和《三次产业划分规定》,普查范围具体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 (三)普查内容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与消费、研发活动、数字经济活动、信息通信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转型情况等。 (四)普查方法 1、单位清查 采取“地毯式”清查的方法,对辖区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全面清查,具体按照《普查单位清查办法》组织实施。 2、普查登记 对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在全面清查的基础上进行普查登记。对个体经营户在全面清查的基础上,抽取部分个体经营户进行抽样调查,抽样方法参见《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方案》。 3、数据报送方式 在单位清查阶段,普查员使用 PAD、手机等手持电子终端采集清查对象数据;在普查登记阶段,采取普查员使用手持电子终端、普查对象自主填报(数据采集处理系统或手持电子终端)、部门报送及其他方式相结合的方式获取普查对象数据。 (五)“两员”选聘及管理 为确保单位清查和入户登记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工作需要,从社会招聘或者从有关单位商调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要充分利用社区网格员等有关部门的基层人员力量,开展普查工作。 (六)培训辅导 项目培训辅导对象是全街道各社区的经济普查“两员”,包括社区相关经济普查相关负责人和网格员。培训内容包括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经济普查内容、单位清查、普查登记、普查法规、软件操作和现场调查技巧等方面。培训工作要做到:一是所有相关人员都应接受培训;二是培训有针对性;三是保证培训的效果;四是分级培训;五是培训内容制作;六是培训考核。培训时间:具体时间根据采购方工作安排。 (七)成果要求 1、普查成果汇集与整理。本区域内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的普查成果汇集与整理。 2、调查数据成果汇总。汇总整合四类普查登记表(一套表单位普查登记表、非一套表单位普查登记表、个体经营户普查登记表、部门普查登记表)的调查数据。 3、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技术服务达到上级验收标准。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0日 | 参照磋商文件服务要求执行 | 1,030,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文华 、 袁良青(采购人代表) 、 赵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标准下浮20%??收取12192元,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
收款单位:需解锁。
开户银行:工行成都鹭岛支行
账号:4402211109000023056
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时由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2192万元。 收取对象: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监督管理部门:成都市锦江区财政局,联系电话:需解锁。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政府沙河街道办事处
地址: 成都市锦江区汇泉北路199号
联系方式: 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需解锁
地址: 成都市青羊区二环路西一段179号天祥广场4栋商务公馆21楼2101
联系方式: 需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继敏
电话: 需解锁
需解锁
2023年09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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