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文化长廊布展服务成交公告
福建
-福州市
业主单位
一、项目编号:YLZB-2023-029 (招标文件编号:YLZB-2023-029)
二、项目名称: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文化长廊布展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新港街道五一中路169号利嘉城二期16#楼21层10室
中标(成交)金额:37.381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需解锁 |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文化长廊布展服务 |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文化长廊布展服务 | 晋安区人民检察院紧密结合该院特色和检察工作实际,积极构建特色检察文化体系,从环境营造、理念培养、素养提升等方面入手,经过精心设计,打造“一廊一境界,一廊一文化”的检察文化。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完成设计方案,45日内完成施工。 | 设计建设方案遵循以下原则:充分合理利用现有场地空间格局,既考虑整体风格和谐统一,又要突出区分主次,并积极创设局部亮点空间,合理安排展示类别、空间布局。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丁燕菁、杨惠英、张秀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收取标准及收取方式: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为计算基数,100(万元)以下按1.5%计算(不足5000元按5000元计取)。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标公司一次性付清,开户名:需解锁;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东泰禾支行;账号:35050需解锁0160。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607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经评审,福州嘉思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未按磋商文件资格要求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资格性审查不合格,其响应无效。其余各供应商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远洋路59号
联系方式:需解锁 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需解锁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红光路1号A栋308室
联系方式:需解锁 需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需解锁
电 话: 需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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