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龙门镇人民政府龙门镇青龙场村友好型儿童村创建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四川
一、项目编号:N5118262023000040
二、项目名称:龙门镇青龙场村友好型儿童村创建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需解锁 | 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施河镇工业园区 | 629,6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需解锁)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其他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 龙门镇青龙场村友好型儿童村创建项目 | 详见供应商应提交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12.分项报价表 | 详见供应商应提交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12.分项报价表 | 详见供应商应提交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12.分项报价表 | 详见供应商应提交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12.分项报价表 | 629,6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蓉 、 乐天斌(采购人代表) 、 谭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收费标准100%收取。本项目共计取招标代理费服务费人民币9750元。由供应商在领取中选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975万元。 收取对象: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监督单位: 雅安市芦山县财政局,联系电话:需解锁。
二、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川财采〔2022〕78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等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芦山县龙门镇人民政府
地址: 龙门镇青龙大道4号
联系方式: 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需解锁
地址: 雅安市雨城区正和路8号公馆1981B区1栋2层1号
联系方式: 需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文老师
电话: 需解锁
需解锁
2023年09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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