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县政务服务一体化自助终端设备及"掌上办"事项建设开发项目更正公告
安徽
-宣城市
郎溪县政务服务一体化自助终端设备及“掌上办”事项建设开发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LXX-CG-CS-202312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郎溪县政务服务一体化自助终端设备及“掌上办”事项建设开发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3 年 09 月 01 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 、采购需求:(五)合同主要条款: 1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 70% 作为预付款(凭有效发票结算);项目完成供货、特色应用开发、对接、硬件设备及相关配套设施安装调试后并通过验收后 5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 100% (凭有效发票结算)。 2.1 履约保证金:成交人在正式签合同前须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金额× 1% 。允许以支票、汇票、本票、保险、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 2.2 退还条件、时间和不予退还的情形: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更正为:(五)合同主要条款: 1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 50% 作为预付款(凭有效发票结算);项目完成供货、特色应用开发、对接、硬件设备及相关配套设施安装调试后并通过验收后 5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 100% (凭有效发票结算)。 2.1 履约保证金:成交人在正式签合同前须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金额× 1% 。允许以支票、汇票、本票、保险、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 2.2 退还条件、时间和不予退还的情形:项目整体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无息)。
2 、采购合同: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第五条 合同金额: 2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 70% 作为预付款(凭有效发票结算);项目完成供货、特色应用开发、对接、硬件设备及相关配套设施安装调试后并通过验收后 5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 100% (凭有效发票结算)。 3 、履约保证金:乙方在正式签合同前须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价的 1% 。允许以支票、汇票、本票、保险、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
更正为:第五条合同金额: 2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 50% 作为预付款(凭有效发票结算);项目完成供货、特色应用开发、对接、硬件设备及相关配套设施安装调试后并通过验收后 5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 100% (凭有效发票结算)。 3 、 履约保证金:乙方在正式签合同前须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价的 1% 。允许以支票、汇票、本票、保险、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 项目整体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无息)。
更正时间: 2023 年 09 月 04 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响应人必须按更正后的内容编制响应文件,否则响应文件将被否决。此公告内容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郎溪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地址:郎溪县中港东路与亭子山路交叉口政务服务中心 1 号楼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郎溪县中房朗润园北门向西 90 米
邮箱:
联系方式:吴女士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五、 无
2023 年 09 月 04 日
- 郎溪县政务服务一体化自助终端设备及“掌上办”事项建设开发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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