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某部2023年-2024年副食品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
-汕头市
项目概况
汕头某部2023年-2024年副食品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汕头市龙湖区长平路123号广海大厦701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JWHHGD-W1012
项目名称:汕头某部2023年-2024年副食品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6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汕头某部2023年-2024年副食品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 2023-JWHHGD-W1012
三、项目概况:
为了规范汕头某部副食品采购工作,确保食品安全、卫生,拟对汕头某部副食品定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资格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本项目配送地点为汕头某部各站点食堂及到汕头执行任务的友邻单位(所有交货地点保持价格一致)。通过公开招标,评选出 3 家合格的供应商入选汕头某部副食品供应商库,在服务期内对汕头某部各配送地点进行供应。入选供应商的配送服务协议有效期为1年。
序号 | 服务内容 | 入选供应商数量 | 服务期 | 采购预算 |
1 | 汕头某部2023年-2024年副食品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 3家 | 1 年 | 人民币6000000.00元(按实结算)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
※2.项目预算: 人民币6000000.00元 ;
※3.最高限价: 人民币6000000.00元 ;
※4.本项目第 1 包确定 3 家供应商中标,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 中标供应商执行各自报价 执行。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六)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2023年9月5日至2023年9月12日,每日上午09: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申领 时间不少于 5个工作日) 。
(二)申领地点: 汕头市龙湖区长平路123号广海大厦701 号 。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
- 申领方式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 500.00 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9月25日14时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9月25日14时30分。
(三)投标地点: 汕头市龙湖区长平路123号广海大厦804 号 。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3年9月25日14时30分( 应当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
(二)开标地点: 汕头市龙湖区长平路123号广海大厦804 号 。
※八、现场踏勘:不组织
※九、标前答疑会:不组织
十、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中国》、军队采购上发布。
十一、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黄先生 (提供 2 个联系人)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传 真:
地 址: 汕头市龙湖区长平路123号广海大厦701 号
十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汕头某部
办公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2023年9月5日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05日 至 2023年09月12日,每天上午9: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长平路123号广海大厦701号
方式: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2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长平路123号广海大厦804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采购需求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汕头某部
地址:汕头市
联系方式:杨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汕头市龙湖区长平路123号广海大厦701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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