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油气分公司2023年度新井投产及系统配套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吉林
-长春市
东北油气分公司 2023年度 新井投产及系统配套工程 施工
总承包项目 (框架协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东北油气分公司 2023年度 新井投产及系统配套工程 施工总承包项目(框架协议)招标方案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东北油气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东北油气分公司 2023年度 新井投产及系统配套工程 施工总承包项目(框架协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与招标范围
2 .1 建设地址:东北油气分公司所辖 油气区 。
2. 2框架协议有效期:1年( 自框架合同生效当日起计 )。
2. 3框架协议有效期内 合同估算 总金额 : 4000 万元(不含税)。
2.4招标范围: 东北油气分公司框架有效期内新井投产及系统配套工程 的施工总承包 (单项合同金额< 500万元) 。
2. 5 本项目确定 3名中标人。 第一中标人承包份额 ≥50 %, 第二中标人承包份额约为 30%,第三中标人承包份额约为20% 。
2 .6 本次招标不包含的内容:
( 1 )一类项目 和重点项目的施工总承包 项目。
( 2 ) 单项合同施工费 ≥ 500万元的项目 。
3.投标人资格要 求
3 .1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 注册的法人 ;
( 2)持有 以下 资质证书:
①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证书。
②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GC1)。
( 3)持有 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 4 )持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5 ) 2020年以来 有油气田地面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项目业 绩 (单一项目的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合同项下的单项工程合同金额 ≥ 100 万元) 。
( 6 )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 .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 投标 人 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 1)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 注册执业证书 (注册于投标人单位), 并 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 2020年以来有 油气田地面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 单一项目的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合同项下的单项工程合同金额 ≥100万元 ) 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 2)技术负责人持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 2020年以来有 油气田地面工程施工总承包 项目 ( 单一项目的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合同项下的单项工程合同金额 ≥100万元 ) 的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 3)安全负责人持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2020年以来有 油气田地面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 单一项目的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合同项下的单项工程合同金额 ≥100万元 ) 的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3. 4 投 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若获取了 招标 文件后决定不参与 投标 , 请在递交投标 文件 截止时间 5 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 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 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 CA 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 (以下简称 CA章) 、获取招标文件 等 。
4.3 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 1)获取开始时间: 20 23 年 9 月 6 日 08 时 00 分。
( 2) 获取截止时间 : 20 23 年 9 月 13 日 08 时 00 分。
( 3) 投标人应在 文件 获取截止时间前,按照 交易平台 提示支付 标书款 。
5. 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5.1编制 方式 :投标文件须采用投标人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
5.2递交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3 投标 截止时间 : 20 23 年 9 月 26 日 08 时 30 分。
5.4递交 方式 : 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应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6.开标
6.1 开标 时间: 20 23 年 9 月 26 日 08 时 30 分。
6.2 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
7.其 他
7.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7.2 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8.招标人
名称: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东北油气分公司 ;
地址: 长春市西安大路 4936号;
邮编: 1 30062;
联系人: ;
电话: ;
电子邮箱: 。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燕山岗南路 9号燕化宾馆康体楼2楼216室 ;
邮编: 102500 ;
联系人: 窦金环 、聂玲;
电话: 、;
电子邮箱: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 )和中国 招标投标 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10.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
11. 异议受理
招标人异议 受理 部门名称 | 勘探开发工程部 | ||
联系人 姓名及 办公电话 | 电子邮箱 | ||
说明 : 潜在 投标人 对本公告 内容或 招标文件其他 内容有 异议的 ,请将相关异议 材料( 加盖单位章 )的 扫描件 通过 邮件 方式递交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 |||
招标代理机构:
20 23 年 9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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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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