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大丰区南阳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补充公告
江苏
-盐城市
盐城市大丰区南阳中学 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补充公告
各投标人 :
原招标文件中部分约定作以下修改:
<![if !supportLists]> 1、 <![endif]> 本项目服务期至 2023年8月31日止。
<![if !supportLists]> 2、 <![endif]> 本项目 服务 费测算中 人员工资、社保及其他费用均按 10个月测算。(注:剔除寒暑假合计两个月)
<![if !supportLists]> 3、 <![endif]> 项目所有人员最低工资不低于大丰区最低工资标准 2070元/人/月,社保最低标准企业部分1173元/人/月,所有人员夏季高温津贴按国家规定1200元/人/年计算,法定节假日加班、职工福利、服装费、企业管理费、招标代理费等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税率在投标时统一按照一般纳税人6%计算(实际应税税率与招标时不一致按实调整)。(投标人应考虑服务期内相关标准可能调整情况。)【不可漏项、报价不得为零。请各单位综合考虑,如投标报价低于核算成本的视为无效标】
<![if !supportLists]> 4、 <![endif]> 其他不变。
招标人: 盐城市大丰区南阳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
服务分项报价表 (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项目 | 计算公式 | 合计(元) | 备注 |
此表可自行设计,列项自行扩充。 <![if !supportLists]> 1、 <![endif]> 人员工资、社保及其他费用均按 10个月测算。(注:剔除寒暑假合计两个月) 2、如拟派退休人员,退休人员不得超过3名。 3、 以上项目为主要填写投标单位认为在项目过程中产生的费用,若有遗漏,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 ||||
投标总价(大写): 元;(小写): 元 |
授权代表签名:
投标人盖章: 日 期:
注:
<![if !supportLists]> 1、 <![endif]> 投标总报价包含由此服务项目产生的一切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