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山湖区二铺中学建设工程项目场平工程澄清公告
贵州
-贵阳市
澄清说明 2
致各投标人:
我公司代理的 观山湖区二铺中学建设工程项目场平工程 ,现对招标文件中部分内容作如下 澄清 :
一、招标文件澄清
1、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2.2.4(3):企业业绩 评分 :提供一个类似项目业绩(指 2020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1日已完成的合同金额在 576 万元及以上的场平工程或土石方工程施工业绩)的得2.5分,每增加一个业绩加 2.5 分,最多得5分。业绩证明材料要求:1.在建项目: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手续)复印件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2.已完成的项目:中标通知书 (或直接发包备案手续)复印件、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注: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业绩证明材料不合格, 视为无效业绩。
现修改为:提供一个类似项目业绩(指 2020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1日已完成 或在建项目,且 合同金额在 576 万元及以上的场平工程或土石方工程施工业绩)的得2.5分,每增加一个业绩加2.5分,最多得5分。业绩证明材料要求:1.在建项目: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手续)复印件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2.已完成的项目:中标通知书 (或直接发包备案手续)复印件、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注: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业绩证明材料不合格, 视为无效业绩。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未发生实质性变更,其余事项不变,投标人须随时关注全国平台(贵州省 ·贵阳市)上关于本项目发布的信息(澄清、答疑、补疑等),因未及时关注或响应的各种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贵阳观山湖投资(集团)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佰利建设管理 (集团) 有限公司
202 3 年 09 月 0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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