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明县沙窝镇2023年谢寨行政村厂房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山东
-菏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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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东明县沙窝镇2023年谢寨行政村厂房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中国山东、 菏泽市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 、 菏泽市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9月18日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1728000202302000186
项目名称:东明县沙窝镇2023年谢寨行政村厂房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00万
采购需求:
标段 | 标段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清单及要求 | 预算金额 (单位:万元) |
A | 东明县沙窝镇2023年谢寨行政村厂房项目 | 1 | 详见文件 | 70.00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注册建造师必须是在本单位注册的建造师;
5、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cn)或中国 或信用山东中各级信用信息平台查询结果网页页并加盖单位公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转包;
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注:根据菏财采〔2022〕9 号文件要求,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以开启时间为准)前3年内,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本项目开启时未被禁止参加本项目所在地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9月6日08:30-2023年9月12日17:00,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请登录菏泽市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中国山东、菏泽市自行。
本项目为电子交易,编制响应文件需使用企业CA,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应进行企业CA注册。CA注册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参与,详见菏泽市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相关通知。
3、方式: 本项目还需在中国山东上进行注册备案,备案方式:登录中国山东注册账号,在备案日期截止时间前 (2023年9月6日08:30-2023年9月12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在中国山东进行网上备案。截止时间前未在中国山东注册的或者只注册未在网上备案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本项目的磋商资格。(技术支持电话:0530-968123转2) 。
4、售价:0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9月1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 点:供应商应通过菏泽市网上传经CA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9月1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东明县中心第三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 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明县沙窝镇人民政府
地 址:东明县沙窝镇人民政府驻地
联系方式:申主任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菏泽市中华路万象广场3号楼5楼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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