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岫岩满族自治县偏岭镇丰源村无主矿山生态修复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岫岩满族自治县偏岭镇丰源村无主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323-00127 项目名称:岫岩满族自治县偏岭镇丰源村无主矿山生态修复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195,550.08 最高限价(元):21,955,508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合同内容。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执行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须具备有效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3.2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资格且无在建工程;[根据《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不得委派一级临时建造师作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3.4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3.5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3.6在“信用中国”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7在“中国”查询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04日08时00分至2023年09月0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须自行办理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具体详见辽宁,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 2、本项目供应商不到现场参加磋商会议。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可使用“腾讯会议”APP收看网上直播,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授委托人可提前并进行注册,参加磋商会议时登陆“腾讯会议”APP。(腾讯会议会议号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与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内容相同的备份文件(备份文件需加密处理),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其响应无效。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解密投标(响应)文件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本项目为辽宁电子开评标,磋商会议开始后供应商需自行对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如磋商会议开始后30分钟内供应商未完成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解密,视为供应商未提供有效报价,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6、开标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答疑(座机电话开免提方式),评审结果详见采购结果公告。 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岫岩满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岫岩满族自治县阜昌街道办事处站前大街3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21-1号(2-12-1)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建行沈阳香港路支行 账户名称: 账号:2105008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永鑫、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