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春自治旗水飞蓟加工厂项目 监理变更公告
致:各投标人
鄂伦春自治旗水飞蓟加工厂项目 监理于2023-08-31发布招标公告并上传了招标文件,现对本项目做出第一次变更,变更内容如下:
原监理标段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条件中规定“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含乙级)。”
现变更为: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则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知,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原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起届满的,统一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为有效资质证书);
其他内容不变。
本变更做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请各投标人以此为准编制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次变更公告为准。具体情况请密切关注呼伦贝尔市中心,否则一切后果由各投标人承担。
特此通知!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