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两江水务有限公司2023-2025年衬塑复合钢管及管件采购项目
重庆
招标公告
重庆两江水务有限公司 2023-2025年衬塑复合钢管及管件采购项目 ( 项目名称 )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重庆两江水务有限公司 2023-2025年衬塑复合钢管及管件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人为 重庆两江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 自筹 (资金来源), 出资比例为 100 %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招标数量:DN15-DN200 衬塑复合钢管 共计 235200 米 ,管件: 600950件 , 招标数量为预测数量 。 采购清单详见招标文件 “第五章 供货要求”。
2.2样品按照采购清单要求在 递交投标文件 时提交。
2.3供货数量、时间和批次:本次招标的材料数量为预测数量,乙方应根据工程实际进度与甲方的要求进行供货,以经甲方确认并最终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数量为准,供货方即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无条件按时送达现场。本合同供货期限为24个月(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起算)。合同生效后,乙方按约完整适当履行合同供货义务,供货期满24个月或中标金额履约完成且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即合同供货部分履约完成。质保期24个月,从甲方最终验收合格且相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次日起算。质保期内,货物出现任何缺陷问题、质量问题,甲方有权提出退货、更换、维修等要求,乙方应无条件按甲方要求“包换、包退、包修”,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损失和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且质保期自维修、更换等处理后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的次日起重新计算。质保期满且双方完整履行完所有合同义务后合同自行终止。
2.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的施工现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证明文件除要求是原件的以外均为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3.1对投标人适用要求,只有符合下列条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投标,否则为废标。
货物名称 | 投标人注册资金 | 财务情况 | 认证书 | 业绩 |
衬塑复合钢管 及管件 | ≥ 5000万 元 (提供营业执照) | 生产企业 20 20 -2 022 年连续三年盈利且销售额达到 1 亿元 /年 (提供 20 20 -20 22 年连续三年会计事务所审计的报告,审计报告中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必须加盖审计单位的盖章); | 投标人须通过 ISO9001认证(提供认证书) | 20 19 年以来签订的 单个合同金额 6 00万元以上的类似规格产品购销合同至少3个(提供合同、用户评价证明,且合同与用户评价须一一对应) |
3.2 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法人地位的企业 。
3. 3 生产企业投标人此次所提供的衬塑复合钢管必须是自己工厂所制造的产品,不得外购他人产品(投标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格式自拟;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本产品商标或品牌证明文件)。
3. 4 管件可是自己生产或采购国内知名品牌的产品。生产企业投标人不得再将自己的产品授权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本次投标,否则两者均为废标。
3. 5 投标人须根据本次采购清单及技术规范的要求,提供投标产品生产企业确认其具备相关的技术手段和措施、保证产品使用寿命 10年以上的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3. 6 保证 5年内不得停产同型号的投标产品(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格式自拟)。
3. 7 生产厂家为区(县)及其以上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并提供相关证书(提供复印件)。
3. 8 售后服务及承诺书满足以下要求:
①有完整的售后服务方案、培训计划;
②供货单位应确保产品的及时供应,承诺因产品供货不及时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供货单位负责赔偿,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③服务售后承诺书,满足第四章合同条款“7.质量保证期、质保服务及售后服务(包含专用条款7.3.6)”。
3. 9 投标人必须设有办事机构和库房,并有充足的库存物资,保证按时供货(须分别提供办事机构和库房的房屋租赁合同或者自有房屋的产权证明复印件,两者为同一地点的须在租赁合同中注明),供货 12小时内到达招标人指定的施工现场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
3. 10 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中采购清单(第五章 供货要求)要求提供相应规格型号数量的样品,投标样品必须密封装箱,开标时同投标文件一起提交,由评标委员会核验 。
3.11 其他要求
3.11.1投标人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3年4月-2023年6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3.11.2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发起人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 12 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注明须提供原件的除外,原件备查,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 。
3. 1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 14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不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 3 年 9 月 6 日起在重庆市网(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5 00元,售后不退。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以 扫描二维码的方式 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9 月 28 日 09 时 30 分 ,地点为重庆市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 6号渝兴广场B10栋,具体请登陆《重庆市网》查询或递交文件当日见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样品递交地点:重庆市中心指定样品区。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两江水务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佳美路 59号鱼嘴水厂
联系人:袁老师
电 话:
代理机构: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 262号二层
联系人:周老师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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