柘城县曹庄三期城中村改造项目地质勘察、图纸设计和预算编制第三标段招标公告
河南
-安阳市
受柘城县住房保障中心的委托,对柘城县曹庄三期城中村改造项目地质勘察、图纸设计和预算编制第三标段(二次)进行公开招标,现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名称:柘城县曹庄三期城中村改造项目地质勘察、图纸设计和预算编制第三标段(二次)
2 、招标编号:柘招字 2023 ( 23 )号
3 、建设地点:柘城县境内
4 、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约 26513 平方米
5 、资金来源:上级和县级财政资金
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三个标段
本次招标为第三标段:曹庄三期预算编制
7 、招标控制价:第三标段: 975000.00 元
8 、服务周期:第三标段: 60 日历天
9 、招标范围:第三标段:预算编制
质量要求:第三标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技术规范规定,满足招标人要求。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第三标段)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 、投标人须须提供 2020 年度、 2021 年度、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起算至 2023 年度。若企业成立年限不足一年的,则以企业基本户银行提供资信证明为准。
3 、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 )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招标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加盖公章)。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使用企业数字证书( key )登录全国平台(河南省·柘城县) 点击公告中的或者登陆后选择项目按照页面提示进行网上报名,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获取:,各投标单位如确定要参与项目投标,因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和投标过程中需要用到 CA 数字证书的加密、解密、电子签章等功能,请在制作投标文件前办理 CA 数字证书,以免影响自身投标。
4.2 报名及招标文件时间:开始时间默认为公告发布时间,结束时间默认为开标时间。
4.3 请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超过时间将停止报名和招标文件。
特别提醒:投标人报名操作说明书请在柘城县网站专区。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3 年 9 月 26 日上午 09 : 00 分整(北京时间)。
5.2 开标地点:柘城县中心第二开标室;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柘城县中心系统上传;
5.3 投标文件解密开始和截止时间: 2023 年 9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3 年 9 月 26 日 11 时 00 分;在规定的时间内因投标人的原因未完成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5.4 电子投标文件的网上递交,投标单位应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专区上传到全国平台(河南省·柘城县);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没有上传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评标,投标人不需要再到现场(需要现场演示或样品展示的除外),对投标人签到、投标文件线上解密、投标人在开评标过程中应保持系统登录状态等有关内容进行规定。具体流程详见交易中心系统 2020 年 3 月 17 日发布的《关于实行全过程不见面交易的公告》。
六、 投标保证金
6.1.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汇款、银行投标保函、保险公司投标保函、担保公司投标保函等方式。
6.2. 投标保证金金额:最高不超过该项目招标估算价的 2% ,详见招标文件。
6.3 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开具时间及方式:
( 1 )开具截止时间: 2023 年 9 月 6 日 9:00 至 2023 年 9 月 26 日 00:00:00 时截止 ( 以保函实际开具成功时间为准 ) 。
( 2 )开具方式:在全国平台(河南省·柘城县)网站对应项目公告下点击“我要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开具投标保函 / 保证保险”。
6.4. 银行汇款缴纳时间及方式:
( 1 )交纳及到账时间: 2023 年 9 月 6 日 9:00 至 2023 年 9 月 25 日 17 : 00 时截止(以保证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 2 )获取方式:在全国平台(河南省·柘城县)网站对应项目公告下点击“我要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金账号”。(保证金账户由银行账号池提供,且每个标段每个投标人获取的账号均不会相同,保证金递交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若出现多个投标人保证金交至同一账号或多个保证金由同一基本账号转出均按无效处理;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保证金递交须由联合体牵头人的基本账户汇出,否则按无效处理)。
七、特别声明
7.1 在该项目投标有效期内,中标候选人须无条件接受招标人等对投标文件中资料 ( 如企业资质、人员资质、业绩证明等 ) 的核查工作,若不配合核查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7.2 经核实,投标文件中的资料存在造假行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7.3 如核查不到相关结果 ( 能提出合理书面说明原因的除外 ) ,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7.4 中标候选人存在本声明 7.1 、 7.2 、 7.3 项情况的,须无条件承担以下后果:
7.4.1 因投标文件中的资料造假导致项目中标人更换或采购失败,对招标人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由造假方予以全部赔偿。
7.4.2 中标候选人存在造假行为的,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相应处理 ( 如:拉入“黑名单” ) 。
7.4.3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对招标公告中“七、特别声明”中的内容进行响应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八、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柘城县中心》、《河南省电子》、《中国》上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概不承担责任。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柘城县住房保障中心
地 址:商丘市柘城县上海路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纬四路 13 号
联 系 人:夙、张莉娜
电 话:
监督部门:柘城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地 址:柘城县未来大道和上海路交叉口东南角
联 系 人:蒲先生
电 话:
2023 年 9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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