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米脂县税务局盘龙北路办公区燃气锅炉及管道设备更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榆林市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米脂县税务局盘龙北路办公区燃气锅炉及管道设备更新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榆林市高新区流沙杏小区E区16-2)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HS-2023-66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米脂县税务局盘龙北路办公区燃气锅炉及管道设备更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6.780015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6.780015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国家税务总局米脂县税务局盘龙北路办公区燃气锅炉及管道设备更新项目,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7)《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采发〔2022〕5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企业提供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3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原件,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社保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3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供应商须提供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或投标保函;(6)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出期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及失信惩戒记录的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不得有行政处罚记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等,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均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执行人名单中(提供以上网站网页查询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为准),有以上不良记录的不得参与评审活动;(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9)供应商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其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07日 至 2023年09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陕西省榆林市高新区流沙杏小区E区16-2)
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原色印章的复印件,谢绝邮寄。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榆林市高新区流沙杏小区E区16-2)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会议室(陕西省榆林市高新区流沙杏小区E区16-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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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米脂县税务局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米脂县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榆林市高新区流沙杏小区E区16-2
联系方式:冯晓娟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晓娟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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