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清泉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乙酸钠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甘肃
-平凉市
项目编号:GSFM-2023-19
- 交易编号:GSFM-2023-19
| 项目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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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项目名称 |
| 采购单位 |
| 采购方式 |
| 联系人 |
| 是否重大项目 |
| 公告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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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 采购方式 |
| 联系人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 延时报价 |
| 公告(投标)开始时间 |
采购标段信息
| 序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 | 采购类别 | 最高限价 |
|---|---|---|---|---|
| 1 | 崇信县清泉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三水醋酸钠)乙酸钠采购项目001 | GSFM-2023-19 | 货物类 | 298000.00(元) |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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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信县清泉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三水醋酸钠)乙酸钠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的有关规定,崇信县清泉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现委托,对崇信县清泉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三水醋酸钠)乙酸钠采购项目以 邀请招标 的方式进行采购,采购内容具体事宜如下: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SFM-2023- 19
项目名称:崇信县清泉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三水醋酸钠)乙酸钠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及需求:
名称
含量(%)
PH值
COD(㎎/1)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乙酸钠
≥58%
7.5-9.0
≥40万
100
吨
2980.00
最高限价: 298000.00 元(大写: 贰拾玖万捌仟元整 ) (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本次采购标的需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确保满足产品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服务标准等要求。
交付期限:按合同约定。
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已三证合一的须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 .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3、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合法有效的检验报告,售后服务承诺书。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登记及竞价时间:
1、供应商请于2023年 9 月 7 日 12 时00分至2023年 9 月 9 日16时00分 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投标登记并根据系统程序提示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电子印章)。
2、竞价时间:2023年 9 月 9 日16时00分开始至2023年 9 月 9 日18时00分 截止。
四、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平凉市网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平凉市)网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投标或无效投标的情形,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五、结果公示
(1)网上竞价时间结束后系统依据最低价中标法自动确定成交人,随后发布成交公示。
(2)通过资格审查进入网上竞价的供应商,竞价结束后须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不限于)资格证明文件、报价表等资料胶装成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或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否则造成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崇信县清泉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甘肃省平凉市崇信县 新窑镇赤城村木家沟社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平凉市崆峒区工商联710室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提示: 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平凉市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进行投标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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