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广安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创建全国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指导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四川
广安市广安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创建全国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指导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N5116022023000227
二、项目名称:创建全国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指导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 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需解锁 | 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嘉园东区甲一号楼四层 401-50号 | 1,251,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合同包 1:服务类(需解锁)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1-1 | 其他咨询服务 | 创建全国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指导服务项目 | 《创建全国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指导服务项目》内容包括编制广安区创建全国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申 报纸质材料;编制《广安区红色旅游融合发展总体规划》,对开发建设提出战略支持、智力支持和技术指导,规划 成果主要包括现有基础和发展环境分析、明确建设思路和发展目标、明晰创建范围和空间布局等;编制《广安区红 色旅游融合发展年度报告》,包括建设进展、综合效益发挥、经验与问题总结等内容;创建验收阶段提供全程指导。 | ( 1)深入调研广安区红色文化旅游资源,梳理资源分布情况、发展现状。 (2)依据全国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创建指引,提出广安区红色旅游融合发展思路、总体定位、发展方向 与产品开发策略。 (3)根据全国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创建要求,编制广安区创建全国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申报纸质材 料。 (4)对标全国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创建指引,对资源与保护、展陈展示、基础配套、管理与营销等提出 工作思路,探索红色旅游高质量发展路径,着力解决长期困扰红色旅游发展的瓶颈难题,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 式。 (5)按照创建要求及申报节点,对广安区创建全国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工作进行全程指导服务,通过微 信、邮件、电话沟通、现场辅导等方式,进行标准化指导。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65日 | 达到全国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要求。 | 1,251,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林建、雍红宇(采购人代表)、杨玉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 2002年10月15日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2003年9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收取,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合同包 1: 1.87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安市广安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地址:北辰大道 138号
联系方式: 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需解锁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广安市广安区枣山大道东段 137-208-213号
联系方式: 需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需解锁
电话: 需解锁
需解锁
2023年09月06日
本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由发布主体自行负责,广安市公共资源网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