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传染病防治院医用胶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黑龙江
-齐齐哈尔市
项目概况
医用胶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YCS2023034
项目名称:医用胶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8.9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8.9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医用干式胶片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起至胶片供货结束止。乙方收到甲方订单后,在7个工作日内安排发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生产厂家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供应商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医疗器械注册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08日 至 2023年09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购买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中标方免费提供三台胶片机,须适合所提供的胶片。
2、付款方式:按照每批次供货数量的货款,履行完相关手续后进行付款(小微企业付70%,其他付50%),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账户。余款在合同履约期结束后,按医院付款计划进行分批次支付。
3、交货时间及地点:乙方收到甲方订单后,在7个工作日内安排发货。地点:齐齐哈尔市传染病防治院(齐齐哈尔市第七医院)。
4、售后服务:合同签订起至合同期结束。
5、验收标准:在满足合同约定验收条件下,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按招标及响应文件参数验收。
6、本项目须落实扶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大学生创新、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环保等政府采购政策;按财库〔2019〕9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品目清单查询网址:中国: []
(注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需提供上述要求的认证证书。)
7、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采购人授权评审小组按照评审原则直接确定中标(成交)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齐齐哈尔市传染病防治院(齐齐哈尔市第七医院)
地址: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新明大街6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齐齐哈尔市建华区西园安居小区50#楼12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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