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舟山实验小学改扩建项目设计
江苏
-苏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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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舟山实验小学改扩建项目设计 标段勘察设计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舟山实验小学改扩建项目 已由 苏州市吴中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吴行审项批[2023]5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舟山实验小学 ,招标人为 苏州吴中城投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舟山实验小学改扩建项目设计 (标段)的 勘察/设计/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苏州市香山街道北塘路8号 2.2建设规模: 总用地面积约39871.0平方米,建筑面积预估45300平方米。计划扩6轨,增加36个普通班级,达到10轨(考虑日后扩建预留教室),并增加部分专用教室、相关用房和运动场等。 2.3标段划分: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工期 (日历天) | |||||
E3205010304041870001001 | 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舟山实验小学改扩建项目设计 |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 580.00 | 90 | |||||
2.4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同时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及高级工程师职称 (资质)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 □是☑否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至今(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项目以施工图审查通过时间为准,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业主证明等其他辅助证明文件为准)承担过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勘察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根据项目类型、招标内容确定所需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勘察设计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 3.4财务要求: / 3.5信誉要求: / 3.6其他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对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要求:同时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及高级工程师职称。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假。 三、本项目招标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规划建筑方案、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的所有内容以及所有设计后期服务(包括:各项报批报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设计修改、变更、专项方案咨询服务等服务工作),为保证本项目完整性的所有设计内容(含各专项、专业工程设计)和项目实施的全方位、全过程设计。 四、施工图设计范围:包含: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景观道路、室内装修、基坑围护、抗震检测和安全检测、泛光照明、管线综合、海绵城市、室外体育场地、概算、厨房设备、校园文化、标志标牌、智能化、人防(含平战转换预案)、钢结构及外门窗系统、专业教室、舞台设计、红线内既有建筑改造(含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室内装修、智能化)、桥梁专项等。配合本项目相关专业设计公司进行设计工作,及时向专业公司提供各项设计条件、并协调各专业完成各自设计内容,对其设计成果进行技术审核,对已完成的设计成果进行相应的设计修改及调整,按建设单位要求提交图、表、文字、数据光盘等全套设计等成果文件。 五、备注: (1)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3家(包含3家)全部入围,如少于3家的将重发公告。 (2)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提供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及身份证、劳动合同、近三个月(2023年06月至2023年08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查不通过。 (3)本项目招标人对未中标投标人的设计方案第二及第三中标候选人补偿10000元。其余投标单位的设计方案无补偿费,补偿费由招标人承担。 (4)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有效投标大于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5名;有效投标为4~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名;有效投标等于3家时,则不再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办法,推荐3家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少于3家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5)本项目执行关于在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不符合的单位资格预审不通过。 (6)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贯彻《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的通知(苏住建建〔2023〕8号)“统一全市投标行为考评标准”的规定,按开标当日有效的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中的扣分值执行。 (7)本项目一级注册建筑师按《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 号)要求执行。 (8)本项目由苏州吴中城投置业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集中建设工作。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为: 2023年09月07日00:00 至 2023年09月14日23:59:59 ; 4.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09月20日 13时15分 。 5.2逾期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上发布。 7.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 8.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苏州吴中城投置业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 址: | 苏州越溪苏街103号 | 地 址: | 苏州通园路1号长丰物流园1号楼6楼 | ||||||
邮 编: | 邮 编: | ||||||||
联 系 人: | 陆工 | 联 系 人: | 潘斌、金卫国 | ||||||
电 话: | 电 话: | ||||||||
传 真: | 传 真: | ||||||||
电 子 邮 件: | 电 子 邮 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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