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圩新区应急物资评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
-连云港市
修改通知
各供应商:
1、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任务书”中工作规范(2)“ 本次评估工作应在三个月内完成,其中实地走访调查时间不少于两周”修改为:“ 本次评估工作应在两个月内完成,其中实地走访调查时间不少于两周”。
2、请各投标人随时查看“徐圩新区服务平台”中有关该项目的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联 系人: 徐工
联系电话: 0518-81163378
采购人: 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连云港徐圩新区)应急管理局
招标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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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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